金门误喜缀朝班,犹自尘劳债未还。
晓漏惊催门外鹄,春蚕空想管中斑。
群公神遇无全目,老我旁观只汗颜。
安得仙人修月斧,与君携手到中间。
丁未礼部贡院监门次张伯子判院韵兼简正甫判院三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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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丁未礼部贡院监门次张伯子判院韵兼简正甫判院三诗》是宋代诗人虞俦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虞俦,字寿老,宋宁国人,生于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他不仅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还是一位在政治和学术上有所建树的人物。虞俦的政治生涯颇为传奇,曾历任绩溪令、太常少卿等职,最终官至兵部侍郎,以奉祠卒。
这首《丁未礼部贡院监门次张伯子判院韵兼简正甫判院三诗》是虞俦在任职期间所作,反映了其官场生活的点滴与感慨。首句“槐市同登弟子员”,描绘了他在科举考试中与其他同窗一样,一同进入仕途的情境。接着,“虀盐灯火记初年”,则展现了他为了生计,辛勤工作的情景,以及在艰苦环境下仍不放弃追求学问的精神。而“眼底要观新事业”,则透露出他对于未来充满希望,期待能在新的岗位上展现自己的抱负。整首诗情感真挚,语言凝练,既体现了诗人对官场生活的深刻理解,也展示了他的人格魅力和文学才能。
《丁未礼部贡院监门次张伯子判院韵兼简正甫判院三诗》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更是虞俦人生哲学和道德观念的真实写照。通过这首诗,可以窥见宋代文人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风貌,为后人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和艺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