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姜司马

七岁立谈明主前,江湖晚节弄渔船。
斗鸡谁识城东老,丧马方知塞上贤。
生计未成归去咏,草书时发醉中颠。
当年不解看齐物,气踊如山谁见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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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送姜司马》是一首创作于宋代的诗作,由苏辙所作。该诗表达了作者对姜司马的深厚情谊和对其人生际遇的感慨。以下是对该诗的介绍:

  1. 诗人简介:苏辙(1039年2月25日—1112年3月27日),字子由,一字同叔,号颍滨遗老,世称苏东坡弟。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省眉山市)人,北宋文学家。神宗元丰年间进士。官至尚书右丞、门下侍郎,以主张新法闻名。为人宽厚平易,力求把文章写得简洁明快,通俗易解,有“苏黄”之称。在诗词创作上,与其父苏洵、兄苏轼齐名,合称“三苏”,均擅长散文和诗歌,文与欧阳修并称为“欧苏”,诗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其散文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亲苏洵、哥哥苏轼齐名,合称“三苏”;其诗则同杜甫合称“苏杜”,又与黄庭坚并称“苏黄”。
  2. 诗词原文:《送姜司马七岁立谈明主前,江湖晚节弄渔船。斗鸡谁识城东老,丧马方知塞上贤。生计未成归去咏,草书时发醉中颠。当年不解看齐物,气踊如山谁见怜。
  3. 诗词赏析:这首诗反映了苏辙对友人姜司马的深情厚谊和对其人生境遇的理解与同情。首句“七岁立谈明主前”展现了姜司马早慧过人、才华横溢的形象;次句“江湖晚节弄渔船”描绘了姜司马晚年淡泊名利、安于生活的意境;第三句“斗鸡谁识城东老”暗含姜司马虽已年老却仍保持着年轻时的精神风貌;第四句“丧马方知塞上贤”则是对姜司马高洁品质的赞美;第五句“生计未成归去咏”表现了姜司马尚未完全实现理想就选择归隐;第六句“草书时发醉中颠”展示了姜司马在书法创作上的非凡才能;最后一句“当年不解看齐物”则是对姜司马未能完全领会道家哲学思想的遗憾。整首诗情感真挚、意境深远,既展现了人物形象,又揭示了人生哲理。

《送姜司马》不仅是一首充满诗意的作品,也是对友情、人生和哲学的一次深刻探讨。通过这首诗,人们可以感受到苏辙对姜司马的敬仰之情以及他独特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同时,这首诗也体现了宋代文人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追求,为后人提供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和艺术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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