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望祭岳镇海渎十七首 其十四 送神用《凝安》

我乐我神,簋俎腥饔。
曰神之还,西土是宫。
于蕃禽鱼,于衍草木。
富我薮隰,滋我高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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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熙宁望祭岳镇海渎十七首 其十四》是唐代文学家韩愈创作的一首五律诗。这首诗的全文如下:

维此中岳,宗圣王父。在昔功德,有光日月。
我祖实有,功烈于赫。配享帝庭,万世不灭。

维此东岳,宗圣帝母。生贤淑灵,降福兆祉。
我祖实有,功烈于赫。配食太庙,万世不灭。

维此南岳,宗圣帝子。诞圣降神,以章王命。
我祖实有,功烈于赫。配食中郊,万世不灭。

维此西岳,宗圣帝女。降福兆祥,以章后命。
我祖实有,功烈于赫。配享下郊,万世不灭。

维此北岳,宗配上帝。降福兆祥,以章昊命。
我祖实有,功烈于赫。配享太室,万世不灭。

维岳降神,肃事精诚。礼备乐备,以荐馨香。
惟神监临,降鉴下方。俾歆兹献,永锡无疆。

这首诗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作品,也是他为祭祀中岳、东岳、南岳、西岳、北岳而作的七言律诗组。其中包含了对五位古代帝王的赞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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