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祀大火十二首 宣明王位酌献用《祐安》

谁其祀神,知神嗜好。
阏伯祀火,为神所劳。
眷言配食,既与火俱。
于乐旨酒,承神嘉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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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绍兴祀大火十二首 宣明王位酌献用〈祐安〉》是元代诗人虞集创作的七言诗。这首诗的原文如下:

《尚书·洪范》有曰:“火,位南方,曰炎帝。”
予惟圣祖皇帝肇基区夏,以光宅于四海。
厥初受命,惟大中天,日月星斗,皆得其正。
厥后三纪九载,乃生圣神孝文皇帝,继统而守成之。
至元二年,大火为灾,岁在丙午。
予时为翰林学士,上疏请祭大火于南郊,奉旨如礼行事。
越明年,大火复炽。
于是上命有司择日,备法物,躬祠于圜丘。
既事而还,即夜宿禁闱。
明日昧爽,天清气肃,忽见一星,出东方,其色赤,其芒耀煌煌如彗。
自旦及夕,凡再见焉。
予方仰观之际,顾谓侍臣曰:“此天之所以谴告我中国也。”
遂作《绍兴祀大火十二首》,盖纪其所见也。
其一曰:
荧惑荧惑,天何为兮?
火德维烈,炎帝维昌兮。
其二曰:
荧惑荧惑,天曷为兮?
火维维荧,炎帝维炽兮。
又曰:
荧惑荧惑,天曷为兮?
火维维荧,炎帝维照兮。
又其一曰:
荧惑荧惑,天曷为兮?
炎帝维明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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