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纪乱十二首 其五 (光绪二十六年作)

露布明光奏,翻夸土气扬。
执戈童卫国,麾扇女勤王。
赤手能擒虎,红头看烂羊。
伤心骄愤诏,雪耻报先皇。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天津纪乱十二首 其五”是清代诗人黄遵宪的一首古诗。这首诗作于光绪二十六年,展现了诗人对于国家命运和社会现实的深刻思考。以下是对这首诗的详细介绍:

  1. 作者介绍:黄遵宪(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字公度,晚号人境庐主人,汉族客家人,广东省梅州人。他不仅是晚清著名的诗人和外交家,还曾担任过湖南按察使等官职,并参与戊戌变法。

  2. 诗歌原文:露布明光奏,翻夸土气扬。执戈童卫国,麾扇女勤王。赤手能擒虎,红头看烂羊。伤心骄愤诏,雪耻报先皇。

  3. 诗歌赏析:这首诗体现了黄遵宪对于国家命运的深切忧虑以及对时局变化的敏感捕捉。从诗中可以看出,诗人目睹了国家在外国势力面前的软弱和不振,以及国内民众的抗争与牺牲。通过“执戈童卫国”和“麾扇女勤王”,表达了人民对于国家未来的期待与决心。同时,“赤手能擒虎,红头看烂羊”则揭示了外敌入侵的严峻局面。最后两句“伤心骄愤诏,雪耻报先皇”则是全诗的高潮,反映了诗人为国家民族利益而感到的悲伤与愤怒,同时也表达了为国复仇的决心。

黄遵宪的《天津纪乱十二首 其五》不仅以其深邃的思想内涵和精湛的艺术表现力著称,更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通过对这首诗的学习与鉴赏,读者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中国近代史的风云变幻,以及中华民族在逆境中的坚韧与奋斗精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