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即事七首 其二

插柳经春如我长,荷花一岁蔟方塘。
常冲蚤露青鞋湿,绕岸来闻莲叶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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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王维的《山居即事七首·其二》是唐代著名诗人王维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作于天宝年间,反映了诗人在官场与山林之间的一种矛盾心态和对自然之美的深深向往。以下是关于这首诗的一些分析:

  1. 诗作背景:《山居即事七首·其二》创作于唐朝天宝年间(742-756年),当时王维虽然在朝廷担任右丞之职,但他对官场生涯并不热衷,时常在山间隐居,过着半官半隐的生活。

  2. 诗歌主题:此诗通过描绘诗人独自居住在山中的日常生活,表现了他对自然美景的热爱以及内心的宁静。诗中通过“孤亭枕长溪,溪光照亭槛”等诗句,展现了诗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3. 诗人情感:王维在这首诗中表达了一种超脱尘世的闲适心情。他引用庾信的诗句“日晚荒城上。苍茫余落晖”,以此形容自己孤独地坐在山亭中,面对着溪流和夕阳,感受着时间的流逝和大自然的平静。

  4. 艺术特色:王维擅长利用简洁的语言表达深邃的感情,他的诗歌常给人以空灵、宁静之感。《山居即事七首·其二》就是这种风格的代表,其语言优美,意境深远,充满了对自然美的赞颂和对心灵宁静的追求。

王维的《山居即事七首·其二》不仅展示了王维作为唐代杰出诗人的艺术成就,也体现了他对于人生态度的独到见解和对自然之美的深刻感悟。这首诗不仅是王维个人生活状态的一种反映,也是唐代文人精神追求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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