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餐曾费写经钱,迟客犹留炊后烟。
一样扬州木兰院,山僧煮笋廿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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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餐曾费写经钱,迟客犹留炊后烟。
一样扬州木兰院,山僧煮笋廿年前。
“赠木兰院僧诵苕二首 其二”是清代诗人洪亮吉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这首诗的全文如下:
谋餐曾费写经钱,迟客犹留炊后烟。
一样扬州木兰院,山僧煮笋廿年前。
这首诗通过细腻的描写和深刻的意象,展示了一个宁静、古朴的佛教寺院生活画面。诗中不仅描绘了寺院的生活场景,还蕴含着诗人对于人生、修行与自然的深刻思考。下面将对这首诗进行详细赏析:
《赠木兰院僧诵苕二首 其二》是洪亮吉以细腻笔触描绘的佛教寺院生活,通过丰富的意象和深沉的情感,展现了作者对人生、修行与自然的深刻思考。这首诗不仅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也是研究清代文学的重要文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