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纲目书成有述 其六

赏罚当时犹贵信,况于万世信无刊。
从来旧史传三述,亦越新编切五难。
义利纤毫毋或爽,劝惩一字必期安。
试观三百年间事,已意曾无爱恶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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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史纲目书成有述 其六’是《明史纲目》的第六篇。它是明朝史学家谈迁(字仲文)所著,记载了从太祖高皇帝洪武元年(1368)到神宗光宗显恭洪熙元年(1721)的明王朝历史,共三百卷,分年月为纲,事体为目。

这部作品是谈迁在明代灭亡后不久所完成的,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见闻为基础,结合其他史书资料,对明朝的历史进行了详细而生动的描述。全书分为十二纪,每一纪包括若干个事件、人物和典故等,每个纪都由一个主要的历史人物来代表。这种写法使得读者能够更直观地了解明朝的历史脉络和重大事件。

《明史纲目》是一部重要的历史著作,对于研究明朝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记录了明朝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成就,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它也为我们提供了了解明朝历史的重要线索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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