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芬斗

周芬斗并非清朝诗人,而是清朝官员,曾担任台湾诸罗县知县。周芬斗本籍中国安徽省,于1749年接替前任周缉敬,担任台湾府诸罗县知县一职。他的任期涵盖了乾隆十四年至十六年,即1744年至1751年。 周芬斗的诗作《留题诸罗十一番社》描绘了台湾当地的自然风光和社会生活场景。诗中“柴里烟光映水沙”一句,简洁而生动地勾勒出村落中的炊烟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景象,营造出宁静祥和的乡村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