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濛初
明浙江乌程人,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 副贡生。 崇祯初任上海县丞,署海防事。 累迁至徐州通判。 时农民军蜂起,濛初曾献《剿寇十策》。 崇祯十七年农民军围徐州城,濛初呕血死。 著作甚富。 有《圣门传诗嫡冢》、《言诗翼》、《诗逆》、《国门集》;编小说集《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另撰有《虬髯翁》、《北红拂》等杂剧。 生卒年
明代凌濛初《《拍案惊奇·卷卅六》》释义
《拍案惊奇·卷卅六》:本待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 注释:我原本打算把我的心寄托给那轮明亮的月亮,但没想到月亮的光辉竟然照耀到了沟渠里。 赏析:《拍案惊奇·卷卅六》作为明代文学家凌濛初创作的诗词作品,体现了作者对人生哲理的深刻理解和艺术表达的巧妙运用。诗句“本待将心托明月”,象征着诗人内心深处的理想与追求。他寄希望于高洁、纯洁的象征——明月,希望通过这样的寄托来净化心灵、提升精神境界
《拍案惊奇·卷卅六》
本待将心托明月,谁知明月照沟渠。
玄房,原名凌濛初,明代诗人
明浙江乌程人,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 副贡生。 崇祯初任上海县丞,署海防事。 累迁至徐州通判。 时农民军蜂起,濛初曾献《剿寇十策》。 崇祯十七年农民军围徐州城,濛初呕血死。 著作甚富。 有《圣门传诗嫡冢》、《言诗翼》、《诗逆》、《国门集》;编小说集《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另撰有《虬髯翁》、《北红拂》等杂剧。 生卒年
凌濛初
明浙江乌程人,字玄房,号初成,别号即空观主人。 副贡生。 崇祯初任上海县丞,署海防事。 累迁至徐州通判。 时农民军蜂起,濛初曾献《剿寇十策》。 崇祯十七年农民军围徐州城,濛初呕血死。 著作甚富。 有《圣门传诗嫡冢》、《言诗翼》、《诗逆》、《国门集》;编小说集《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另撰有《虬髯翁》、《北红拂》等杂剧。 生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