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纶新下五云间,剑佩翩翩侍从班。
屐踏衙斋惊齿折,铙歌吹送八公山。

【注释】

于蕃:唐代诗人,字子安。侄:侄子或侄儿。备兵颖上:担任颍州(今安徽阜阳)的长官。过仪信:经过仪仗和信符的行列。仪仗、信符是封建时代出外巡行时所携带的仪制标志。衙斋:官署的书房。八公山:在今河南方城县西南。

【赏析】

此诗作于大历五年(770),作者任淮南节度使时。当时,吐蕃入侵,朝廷令于蕃出兵抵御。于蕃率兵到达颍州(今安徽阜阳),准备迎接朝廷诏令。首联写他到颍州后,受到隆重的欢迎,第二天清晨,又得到朝廷颁发的“仪信”,并宿于官府。颔联写于蕃入城,受到热烈欢迎。他穿着官服,佩着宝剑,威风凛凛地站在队伍中,受到人们尊敬。颈联写他的侄子于备率兵迎敌,在战斗中英勇杀敌。

此诗首联以“丝纶”领起,写朝廷的诏书已经颁发到五云间,表明朝廷对此事的重视。接着写自己受皇帝恩宠,剑佩相随,侍卫在皇帝身旁的情景。这两句是说,诏书已发,我受命带剑佩相随侍卫在皇帝左右,随时听从指挥。这是诗人受皇命出征时的得意心情。颔联以“备兵”领起,写自己的侄子于备率领军队来到颍州,准备迎战吐蕃。“惊齿折”,“惊”字写出了侄子来势之猛,而“折齿”则写出了侄子的勇猛。这两句是说,我的侄子率军来颍州,我们的军队十分震惊,但敌人已被吓跑,我们的军队没有损失。颈联以“铙歌”领起,写战斗激烈。敌军被我军打败,退守八公山。“铙歌”即《击壤》曲。这首诗用韵灵活自如,音节流畅自然。全诗语言平易浅近,明白晓畅,毫无生僻之词,也无堆砌典故之弊。它充分体现了杜甫诗歌的艺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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