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脊不供谁缩酒,六千地总付秦黔。
青茅常共荆州在,罪与齐桓数到今。
《包茅山》是一首明·唐胄创作的七言绝句,诗中通过描绘自然景观与历史典故,表达了诗人对历史变迁的深刻感悟和对社会现实的批判态度。下面是诗句、译文、注释及其赏析:
- 诗句:三脊不供谁缩酒,六千地总付秦黔。
- 注释:三脊指的是某地的三个主要山脉,不供谁缩酒暗示这些山脉的自然资源不被他人掠夺。六千地总付秦黔表示这片土地最终归秦国所有。
- 赏析:此句表达了作者对自然资源被掠夺的不满,以及对土地归属的忧虑。
- 诗句:青茅常共荆州在,罪与齐桓数到今。
- 注释:荆州指的是楚国的旧都,青茅常共荆州在意味着这片土地上始终生长着青茅草,象征着历史的传承与延续。罪与齐桓数到今指楚国历史上的英雄人物屈原,他的冤屈一直未解。
- 赏析:这句诗反映了作者对历史英雄的同情,同时也表达了对他们冤屈未能得到解决的遗憾。
《包茅山》不仅以其简洁的四句诗表达了深厚的历史文化意义,也通过生动的自然意象和历史典故,传达了作者对国家命运、民族兴衰的深切关怀。这首诗不仅是明朝诗歌艺术的瑰宝,也是研究明代历史和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