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术名家,旁通乐律。
苏湖之教,造士有术。
束以条格,率以躬行。
百世一时,尚怀典刑。
【注释】
胡直讲:指胡安国。胡安国是宋代著名学者,曾为官于湖州和建阳(今福建建瓯),故称“苏湖”。乐律:古时指音乐的规律。束以条格:用法令条文约束。率以躬行:用身作则来实践。典刑:典章制度。百世一时:一代之长。
【赏析】
此诗赞颂了南宋理学家、诗人胡安国(字康侯,号东园)的学问与为人。胡安国是宋代著名学者,在湖州(今属浙江)和建阳任职时,注重培养人才,重视教育,对后学有影响。胡安国的学问渊博,旁通经史,尤其精通乐律。他主张用礼乐教化人,强调用法制约束人们的行为,要求人们做到“束以条格,率以躬行”,即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胡安国认为,一个时代的学问,可以影响后世几百年,因此,他的学说成为一代之长,被后人怀念。
首句“经术名家”指的是胡安国的学识广博,闻名于世。第二句“旁通乐律”,说明他不仅精通经术,而且对音乐也有研究,这在当时是非常难得的。第三句“苏湖之教,造士有术”,赞扬他在培养人才方面的方法。第四句“束以条格,率以躬行”指出他既注重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又强调身先士卒,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示范。最后一句“百世一时,尚怀典刑”,意思是说胡安国的影响深远,至今仍然受到人们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