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卧兼旬日,居然怯病魔。
山中寡尘事,静里见天和。
邻父抄方送,门生载酒过。
朝来颇强健,还我称弦歌。
【注释】
兼旬:十天。
居然:竟然,忽然。
山中寡尘事:山中少有世俗的纷扰。
静里见天和:在静寂之中感受到天地之间的和谐。
邻父:邻居的老人。抄方:抄录医方。
门生:门下学生。载酒过:带着酒来探望(我)。
朝来:早晨起来。
称弦歌:指弹琴唱歌。
【赏析】
这首诗是诗人病愈后写的自勉诗。前四句写病后的精神状态,后四句描写与邻里交往的情景。首句“一卧兼旬日”表明诗人因生病卧床已有多日,这两句诗表达了诗人病愈后对健康的渴望及对病痛的惧怕。
“居然怯病魔”,意谓疾病已经消失,身体恢复了健康。“居然”二字,表现了作者惊喜的心情。“山中寡尘事,静里见天和”二句,进一步写出了诗人病愈后心境的平和。诗人说,自从患病以来,很少有机会接触尘俗之事,现在却能体会到大自然的美好,感受到了天地间的和谐。这两句诗不仅表现了诗人从病中康复的喜悦心情,而且也反映了他向往自然、追求自由的精神风貌。
“邻父抄方送,门生载酒过。”二句,写诗人的病愈后,邻居们纷纷前来问候和探望,有的送来医药方剂,有的送来美酒佳肴。这些细节描写,表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以及邻里之间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这两句诗既表现了诗人病愈后的喜悦之情,又表现了他对乡亲们的感激之情。
最后四句,“朝来颇强健,还我称弦歌”意思是说,经过一段休养生息,我现在身体更加健康了,可以弹琴唱曲了。这两句诗表达了诗人对自己健康状况好转的欣喜之情,同时也寄寓了他的人生理想:希望在身体健康之时,能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这首诗语言平实无华,但内涵丰富,意境深远,充分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生的执着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