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神荒忽祝无灵,谁见天公侧耳听。
死作阎罗吾自可,更将馀怒鼓雷霆。

何栻《拟绝命词十二首其十二》是一首描绘个人情感与命运的诗作。在这首诗中,何栻通过生动的语言和深刻的意象,表达了他对人生的感慨和对未来的展望。

何栻(1690年—1754年),字廉昉,号悔馀,江苏江阴人。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的文学成就不仅体现在诗歌上,还表现在散文、书法和绘画等多个领域。何栻的诗歌以抒情为主,语言优美,富有音乐性和画面感。他的诗歌善于运用象征和比喻,使得作品具有深厚的内涵和哲理性。

诗的原文如下:

鬼神荒忽祝无灵,谁见天公侧耳听。
死作阎罗吾自可,更将馀怒鼓雷霆。

何栻以“鬼神荒忽祝无灵”开头,表达了他对于鬼神信仰的怀疑。他认为鬼神并不存在,这种观点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接着,何栻转向对现实的批判,“谁见天公侧耳听”意味着在他看来,即使有鬼神的存在,也无法真正影响现实的命运。

何栻转向自己的死亡观。他认为死后的世界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美好,而是更加残酷的“死作阎罗吾自可”,意即死后的世界对他来说并无可怕之处,反而是一种解脱。最后,他表达了自己对余生的期待,“更将馀怒鼓雷霆”,意指他将继续以雷霆万钧之势,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展现出一种不畏艰难的精神。

这首《拟绝命词十二首其十二》是一首充满哲理和勇气的诗作。通过对生死、命运等问题的思考,表达了对人生的态度和价值观。何栻的诗歌以其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独特的艺术风格,成为了清代诗歌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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