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堂故事久相传,常吉多充弟子员。
支俸例教同七品,随班特荷免三年。
身依香案初称吏,诏赐头衔不待铨。
自沐荣光心窃愧,愧居四十六人先。
【注释】
- 玉堂故事:指翰林院的故事和制度,是宋代翰林院中职事的称呼。玉堂为翰林院所在之地,故有此称。
- 常吉:宋人避讳“常”,改作“常吉”。多充弟子员:多以翰林院的职事身份充当学生。
- 支俸:领取薪俸,这里指领取翰林院职事的薪俸。例教:按照惯例教授,这里指按照翰林院职事的规定教授。同七品:相当于七品官。
- 随班特荷免三年:意思是在皇帝跟前侍奉的时候(指入值内庭),可以免除三年的杂役差使。
- 身依香案初称吏:意思是自己依附于香案之前开始担任官员。初称吏,最初称官。
- 诏赐头衔不待铨:意思是皇帝下诏给赐给他一个官职名称,不需要通过吏部的铨选程序。
- 自沐荣光心窃愧:意思是自己沐浴着荣耀的光华,内心暗暗感到惭愧。自沐荣光,自我享受着荣耀。心窃愧:内心暗暗感到惭愧。
- 愧居四十六人先:意思是觉得自己处在四十六位进士之前,感到惭愧。
【赏析】
《十二月二十日奉旨特授编修感恩恭纪四首其二》,此诗作者王曾,字孝肃,号西斋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府灵石县(今山西省太原市),北宋大臣、诗人,真宗景德二年(1005)状元及第。王曾曾任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卒谥“文正”。
这首诗写的是作者被授官翰林学士时的感慨。作者在翰林院任职,按例可以享受七品官待遇,因此他感激皇帝对他的特殊照顾,但同时也感到自己在众多受恩之人中处于领先地位而感到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