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浙江平湖人,字与绳,号五台。
嘉靖二十六年进士。
授浚县知县。
历官吏部郎中,破格擢用廉吏能人,以专擅被劾落职。
万历初,官工部右侍郎,与张居正同年相善,而不盲从,终以忤居正被劾引归。
十一年,召为吏部右侍郎,引用居正摈斥之老成人士。
然力言居正辅翼功不可泯,被言者群攻,引疾去职。
十五年,起南京刑部尚书,数迁为吏部尚书。
二十年,大计外吏,举顾宪成等二十二人,为时论所称。
卒谥庄简。

生卒年:1521-1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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