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浙江鄞县人,字彦广,号默庵。
永乐十八年举人。
初判东昌,迁雷州守,筑堤以改良盐碱地。
改永州,又改巩昌府,岁饥,擅发边储三万七千余石以赈。
上疏自劾,景帝原之。
天顺间致仕。
工诗,善画花卉,尤工墨梅。
兼擅画鱼,生孙皆以鱼命名,曰:鳌、鲸、□、□。
有《默庵诗稿》。

生卒年:1391-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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