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曰瑛,字芝田,江西南昌人。
清监生。
乾隆十年(1745)任淡水同知,兼摄彰化县事。
时彰化地区无书院,曾氏择地于文庙西偏,捐俸倡建,命名为「白沙书院」。
书院落成之日,为诗示诸生,并手定规条。
拨田租为书院院长脯脩以及生徒膏火。
论者认为彰邑文教之兴,实始于此。
每巡行各乡,则设旌善惩恶二簿,录其姓名,以为赏罚所据。
乾隆十八年(1753)四月升台湾知府,有政声。
值天旱,曾步祷烈日下,旬馀得雨,民感念其德,旋而病暍卒,士民哀之〖参考《清统一志》〈台湾府‧名宦〉,台银本、《彰化县志》〈官秩〉台银本。
〗。
(施懿琳撰)
生卒年:?-1753
曾曰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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