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注释】

子:这里指孔子。齐:齐国,是孔子周游列国时到过的国名。闻:听到。韶:一种乐曲。三月不知肉味:意思是说听到《韶乐》,三个月尝不到肉的味道。意谓音乐之美,足以使听者陶醉,以至忘记饮食的滋味。为:因为。乐之:以……为乐。斯:如此。

【译文】

孔子在齐国听到了《韶》乐,以至于三个月尝不到肉的味道。孔子说:“没想到《韶》乐竟然达到如此美妙的境界。”

【赏析】

《论语·述而篇·第十四章》是孔子对《韶》乐的评价,“三月不知肉味”是孔子对《韶》乐的感受。

《韶》乐是西周时期的雅乐。《韶》分大、中、小三章,内容不同,风格各异。《韶》之大章,气势磅礴、恢宏壮阔,给人以强烈的震撼力;《韶》之中庸,旋律优美、节奏明快,给人以愉悦的感觉;《韶》之小章,旋律柔和、节奏缓慢,给人以恬静之感。

孔子认为,这三大章《韶》都达到了尽善尽美的境界。他说,自己听了《韶》乐后感到“三月不知肉味”,即被其美妙的音乐所陶醉,以致忘记了吃肉的味道。由此可见,《韶》乐之美妙和伟大,非同一般。

孔子的这一评价,反映了他对艺术美的高度评价与追求。孔子不仅把美作为审美的最高原则,而且把真善美统一起来,并强调了美的社会功能,即通过审美活动,陶冶情操,提高道德修养。

从美学角度来看,孔子对《韶》乐的评价,体现了他的审美理想。《韶》乐之所以能够达到尽善尽美的境界,是因为它既具有高度的真实性,又具有极高的艺术性,同时又具有深厚的思想性和崇高的道德性。

孔子对《韶》乐的这一评价,既是对艺术美的充分肯定,又是对人生理想的追求,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文以载道”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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