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国。故楚,高帝元年别为衡山国,五年属淮南。文帝十六复为衡山,武帝元狩二年别为六安国。莽曰安风。户三万八千三百四十五,口十七万八千六百一十六。县五:六,故国,皋繇后,偃姓,为楚所灭。如溪水首受沘,东北至寿春入芍陂。蓼,故国,皋繇后,为楚所灭。安丰,《禹贡》大别山在西南。莽曰美丰。安风,莽曰安风亭。阳泉。

长沙国,秦郡,高帝五年为国。莽曰填蛮。属荆州。户四万三千四百七十,口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二十五。县十三:临湘,莽曰抚睦。罗,连道,益阳,湘山在北。下隽,莽曰闰隽。攸,酃,承阳,湘南,《禹贡》衡山在东南,荆州山。昭陵,荼陵。泥水西入湘,行七百里。莽曰声乡。容陵,安成。庐水东至庐陵,入湖汉。莽曰思成。

{“六安国”:故楚,高帝元年别为衡山国,五年属淮南,文帝十六复为衡山,武帝元狩二年别为六安国。

王莽曰安风。 户三万八千三百四十五,口十七万八千六百一十六。

县五:六,故国,皋繇后,偃姓,为楚所灭。如溪水首受沘,东北至寿春入芍陂。”}

诗句及译文

《汉书·志·地理志下》中的诗句:

  • 诗一: “六安国。”故楚,高帝元年别为衡山国,五年属淮南,文帝十六复为衡山,武帝元狩二年别为六安国。莽曰安风。户三万八千三百四十五,口十七万八千六百一十六。
  • 诗二: 县五:六,故国,皋繇后,偃姓,为楚所灭。如溪水首受沘,东北至寿春入芍陂。

诗句释义与注释:

  1. “六安国。”故楚,高帝元年别为衡山国,五年属淮南,文帝十六复为衡山,武帝元狩二年别为六安国。”
  • 解释: 这句话描述了六安国的地理位置、历史变迁和归属变化。六安是古代楚国的一部分,后来被分为不同的国家。高帝元年时另立为衡山国,五年后归属于淮南;文帝十六年恢复为衡山国,武帝元狩二年又改为六安国。
  • 注释: 衡山国和淮南国分别位于今天的安徽省和江苏省境内。这些变化反映了当时的政治和行政划分调整。
  1. “莽曰安风。”
  • 解释: “王莽”是对汉朝末期王莽政权的称呼。这里的“安风”可能是指某个地名或者是一个特定的行政区划名称。
  • 注释: 这里提到的“莽曰”可能是对之前地名或名称的一种重新命名或解释,反映了王莽时期的行政区划调整或命名习惯。
  1. “户三万八千三百四十五,口十七万八千六百一十六。”
  • 解释: 这句话统计了六安国的户数和人口数量。六安国共有三万八千三百四十五户,七十二万六千零一十六口人。
  • 注释: 通过这个统计数据可以推测出六安国在当时的人口规模和经济状况。这个数字对于研究汉代的社会结构和经济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1. “县五:六,故国,皋繇后,偃姓,为楚所灭。”
  • 解释: 这一句描述了六安国下辖的五个县以及它们的地理位置和历史背景。其中“六”应该是一个较大的地区或县城名,而“皋繇后”、“偃姓”则提供了关于这些县的更多信息。其中“皋繇后”很可能指的是皋陶的后裔建立的地方;“偃姓”则可能是由于某种原因被灭亡的姓氏。
  • 注释: 皋繇是古代的一个著名人物,他的后代在这个地方建立了政治或经济中心。然而,由于历史上的战乱或其他原因,这个地区最终被其他势力所占领或消灭。
  1. “如溪水首受沘,东北至寿春入芍陂。”
  • 解释: 这句描述了六安境内某条河流的流向和它流经的地区。“如溪水”可能是指某一条具体的河流的名称;“沘”可能是河流的一段;“东北至寿春入芍陂”则表明这条河流从东北方向流入寿春(今安徽寿县),然后汇入芍陂(古称芍湖,位于寿县西北)。
  • 注释: 这段描述有助于了解六安国地区的自然地理特征及其与周边地区的交通联系。

译文:

“六安国”:旧日楚国的一部分,高帝元年另立为衡山国,五年后隶属于淮南王。文帝十六年恢复为衡山国,武帝元狩二年再次改名为六安国。王莽时期称之为安风。此国共有三万八千三百四十五户,七十二万六千零一十六口人。下辖五个县,分别是六(原国)、皋繇后、偃姓等。其中最有名的可能是皋繇后地区,皋繇是古代著名的部落首领之一,其后代在此地建立了重要的政治或经济中心。六安境内有一条名叫“如溪水”的河流,它自西南向东北流经寿春并最终汇入芍陂。整个区域的历史变迁丰富多样,体现了中国古代复杂的行政区划和地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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