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御史大夫李延寿病卒,在位多举野王。上使尚书选第中二千石,而野王行能第一。上曰:“吾用野王为三公,后世必谓我私后宫亲属,以野王为比。”乃下诏曰:“刚强坚固,确然亡欲,大鸿胪野王是也。心辨善辞,可使四方,少府五鹿充宗是也。廉洁节俭,太子少傅张谭是也。其以少傅为御史大夫。”上繇下第而用谭,越次避嫌不用野王,以昭仪兄故也。野王乃叹曰:“人皆以女宠贵,我兄弟独以贱!”野王虽不为三公,甚见器重,有名当世。
成帝立,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卿,以秩出为上郡太守,加赐黄金百斤。朔方刺史萧育奏封事,荐言:“野王行能高妙,内足与图身,外足以虑化。窃惜野王怀国之宝,而不得陪朝廷与朝者并。野王前以王舅出,以贤复入,明国家乐进贤也。”上自为太子时闻知野王。会其病免,复以故二千石使行河堤,因拜为琅邪太守。是时,成帝长舅阳平侯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八九年矣,时数有灾异,京兆尹王章讥凤专权不可任用,荐野王代凤。上初纳其言,而后诛章,语在《元后传》。于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大将军凤风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杜钦时在大将军莫府,钦素高野王父子行能,奏记于凤,为野王言曰:“窃见令曰,吏二千石告,过长安谒,不分别予赐。今有司以为予告得归,赐告不得,是一律两科,失省刑之意。夫三最予告,令也;病满三月赐告,诏恩也。令告则得,诏恩不得,失轻重之差。又二千石病赐告得归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传曰:‘赏疑从予,所以广恩劝功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阙难知也。’今释令与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违阙疑从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将以制刑为后法者,则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赏大信,不可不慎。”凤不听,竟免野王。郡国二千石病赐告不得归家,自此始。
以下是对《汉书·传·冯奉世传》的逐句释义、相关译文及赏析:
逐句释义
- 数年 - 指几年之后。
- 御史大夫李延寿病卒 - 李延寿是当时的御史大夫,因病去世。
- 野王行能第一 - 根据考核,野王的品行能力位列第一。
- 上曰 - 皇上说。
- 以少傅为御史大夫 - 任命野王为御史大夫,少傅通常指代太子的老师或辅导大臣。
- 成帝立 - 成帝即位。
- 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卿 - 有官员向朝廷提出建议,野王由于是外戚关系不适合担任九卿等高级官职。
- 出为上郡太守 - 因为被认为不宜担任高官而被降职。
- 加赐黄金百斤 - 皇帝加赐了黄金作为赏赐。
- 朔方刺史萧育奏封事 - 即萧育上奏政事,可能涉及政治或军事问题。
- 内足与图身 - 内在修养和才能足以自保。
- 外足以虑化 - 外在行为足以影响教化。
- 野王乃叹曰 - 野王感叹自己兄弟独因为地位低下。
- 野王虽不为三公 - 尽管未达到三公的高度,但受到重用。
- 甚见器重 - 受到特别的看重。
- 有名当世 - 名声在当时非常有名。
- 成帝立,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备九卿 - 成帝即位后,有人上奏建议野王不宜担任九卿这样的高级官职。
- 时数有灾异 - 当时出现一些自然灾害和异常现象。
- 京兆尹王章讥凤专权不可任用 - 京兆尹王章批评大司马大将军王凤专权,不可重用。
- 荐野王代凤 - 推荐野王来代替王凤,希望他能担任重要职务。
- 上初纳其言 - 成帝最初采纳了张谭的建议。
- 而后诛章,语在元后传 - 后来成帝处死张谭,这段记载在《元后传》中。
- 于是野王惧不自安 - 因此野王感到不安,担心自己的处境。
- 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 - 最终因疾病休假三个月,并获准回家休养,带着妻子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杜陵。
- 大将军凤风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 - 大将军王凤指责御史中丞弹劾野王请假养病实际上是擅自离职,违反了相关规定。
- 持虎符出界归家 - 拿着皇帝颁发的符节离开国境回家。
- 奉诏不敬 - 不遵守皇帝的命令。
相关译文
在成帝时期,有一位名叫野王的官员因其卓越的德行和才能而受到重用。尽管他的家族地位较高,但由于某些原因,他未能担任更高级别的官职。尽管如此,他仍然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视。
赏析
此段描述了冯奉世的政治生涯以及他在不同时期所遇到的挑战和困境。通过这些描述,我们可以感受到冯奉世的忠诚、智慧以及对国家的责任感。同时,文中也展示了古代中国官场中的复杂关系和权力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