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修有事,陈茂治之。
卫修无事,陈茂杀之。

注释:南阳人卫修有事求见陈茂,陈茂为他安排了官职;卫修没有事,陈茂却把他杀了。

赏析:这首诗反映了陈茂的残忍和无情,他对待有权势的人就像对待无权势的人一样,毫无差别。这种性格特点在古代政治中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样的君主往往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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