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祖即位,索虏求互市,江夏王义恭、竟陵王诞、建平王宏、何尚之、何偃以为宜许。柳元景、王玄谟、颜竣、谢庄、檀和之、褚湛之以为不宜许。时遂通之。大明二年,虏寇青州,为刺史颜师伯所破,退走。前废帝永光元年,浚死,谥文成皇帝。子弘之字第豆胤代立。景和中,北讨徐州刺史义阳王昶,昶单骑奔虏。太宗泰始初,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为逆,四方反,徐州刺史薛安都、青州刺史沈文秀、冀州刺史历城镇主崔道固等,亦各举兵。虏谋欲纳昶,下书曰:

《易》称“利用行师”,《书》云“恭行天罚”,必观时而后施,因机而后举。故夏伐有扈,四海以平,晋定吴会,万方以壹。今宗室衰微,凶难洊起,国有杀君之逆,邦罹崩离之难,起自萧墙,衅流合境。伪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徐南北兖青冀幽七州豫州之梁郡诸军事、征北将军、仪同三司、徐州刺史义阳王昶,踵微子之踪,蹈项伯之迹,知机体运,归款阙庭,朕锡以显爵,班同亲旧。昶弟湘东王进不能扶危定倾,退不能降身高谢,阻兵安忍,篡位自立,既无阖闾静乱之功,而有无知悖礼之变,怠弃三正,慢易天常,覆败之征既兆,危亡之应已著。伪江州刺史晋安王复称大号,自立一隅。荆郢二州刺史安陆临海王刘子绥、子顼大擅威令,不相祗伏。徐州刺史彭城镇主薛安都、青州刺史沈文秀、冀州刺史历城镇主崔道固等,皆彼之要藩,惧及祸难,拥众独据,各无定主。仰观天象,俯察人谋,六军燮伐之期,率土同轨之日。

诗句:
《宋书·卷九十五·列传第五十五·索虏》
译文:
世祖即位后,索虏(指北朝北魏)请求互市。江夏王义恭、竟陵王诞、建平王宏、何尚之、何偃主张应该允许。而柳元景、王玄谟、颜竣、谢庄、檀和之、褚湛之则认为不应该答应。当时就同意了与北魏的互市。
赏析:
此诗出自宋代史学家沈约所著的《宋书·卷九十五·列传第五十五·索虏》。这首诗记录了南北朝时期,南朝宋与北方北魏之间的外交互动,特别是互市一事。诗中描述了在宋世祖刘裕即位后,北魏(索虏)希望与其进行贸易往来,而当时朝中群臣对此持有不同意见,最终朝廷接受了北魏的请求并开放了互市。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一窥当时的政治局势以及南北双方的经济和文化互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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