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以高帝十月定秦旦为岁首,至武帝虽改用夏正,然朔犹常飨会,如元正之仪。魏、晋则冬至日受万国及百僚称贺,因小会。其仪亚于岁旦,晋有其注。宋永初元年八月,诏曰“庆冬使或遣不,役宜省,今可悉停。唯元正大庆,不得废耳。郡县遣冬使诣州及都督府者,亦宜同停”
孙权始都武昌及建业,不立郊兆。至末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南郊,其地今秣陵县南十余里郊中是也。晋氏南迁,立南郊于巳地,非礼所谓阳位之义也。宋武大明三年九月,尚书右丞徐爰议“郊祀之位,远古蔑闻。《礼记》燔柴于太坛,祭天也。兆于南郊,就阳位也。汉初甘泉河东禋埋易位,终亦徙于长安南北。光武绍祚,定二郊洛阳南北。晋氏过江,悉在北。及郊兆之议,纷然不一。又南出道狭,未议开阐,遂于东南巳地创立丘坛。皇宋受命,因而弗改。且居民之中,非邑外之谓。今圣图重造,旧章毕新,南驿开涂,阳路修远。谓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博士司马兴之、傅郁、太常丞陆澄并同爰议。乃移郊兆于秣陵牛头山西,正在宫之午地。世祖崩,前废帝即位,以郊旧地为吉祥,移还本处。北郊,晋成帝世始立,本在覆舟山南。宋太祖以其地为乐游苑,移于山西北。后以其地为北湖,移于湖塘西北。其地卑下泥湿,又移于白石村东。其地又以为湖,乃移于钟山北京道西,与南郊相对。后罢白石东湖,北郊还旧处。
宋书 · 卷十四 · 志第四 · 礼一
汉以高帝十月定秦旦为岁首,至武帝虽改用夏正,然朔犹常飨会,如元正之仪。魏、晋则冬至日受万国及百僚称贺,因小会。
译文:
汉代以高祖(刘邦)在十月确定秦旦为新年的开始,到汉武帝时期虽然改为使用夏时制,但新年依然有庆祝活动,如同元旦时的仪式。到了魏晋时期,冬至这天会受到来自各国和百官的祝贺,并举行小规模宴会。
赏析:
这段历史记载反映了中国古代不同朝代对于岁时节庆的不同安排及其社会文化意义。西汉时期的年历体系较为简单,主要依据节气变化来确定节日和庆典。而到了魏晋时期,虽然仍然沿用了“冬至”这一节气作为重要的时间节点,但在形式上有所简化,更多地通过官方的表彰来庆祝这个传统节日,显示出当时社会的风俗演变和社会氛围的变化。
从文本中也能看出,古代中国对天文现象有着深刻的认识和尊重,比如“冬至”不仅是一个节气,也被赋予特殊的意义和庆祝方式。这种对自然规律的崇拜和利用体现了古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智慧,同时也反映了古代社会对于时间和宇宙秩序的理解。
通过对这些历史记载的分析,可以更深入地了解中国古代的文化习俗和社会生活,以及这些传统如何影响和塑造了一个时代的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