瑀迁从事中郎,领淮南太守。元嘉二十九年,出为宁远将军、益州刺史。元凶弑立,以为青州刺史。瑀闻问,即起义遣军,并送资实于荆州。世祖即位,召为御史中丞。还至江陵,值南郡王义宣为逆,瑀陈其不可,言甚切至。义宣以为丞相左司马,俱至梁山。瑀犹乘其蜀中船舫,又有义宣故部曲潜于梁山洲外下投官军。除司徒左长史。明年,迁御史中丞。瑀使气尚人,为宪司甚得志。弹王僧达云“荫籍高华,人品冗末”朝士莫不畏其笔端。寻转右卫将军。瑀愿为侍中,不得,谓所亲曰“人仕宦不出当入,不入当出,安能长居户限上”因求益州。世祖知其此意,许之。孝建三年,除辅国将军、益州刺史。既行,甚不得意。至江陵,与颜竣书曰“朱修之三世叛兵,一旦居荆州,青油幕下,作谢宣明面见向,使斋帅以长刀引吾下席。于吾何有,政恐匈奴轻汉耳”其年,坐夺人妻为妾,免官。大明元年,起为东阳太守。明年,迁吴兴太守。侍中何偃尝案云“参伍时望”瑀大怒曰“我于时望何参伍之有”遂与偃绝。及为吏部尚书,意弥愤愤。族叔秀之为丹阳尹,瑀又与亲故书曰“吾家黑面阿秀,遂居刘安众处,朝廷不为多士”其年,疽发背,何偃亦发背痈。瑀疾已笃,闻偃亡,欢跃叫呼,于是亦卒。谥曰刚子。子卷,南徐州别驾。卷弟藏,尚书左丞。

诗句:

瑀闻问,即起义遣军,并送资实于荆州。

译文:

刘穆之得知消息后立即发兵,并将物资和资金都运送到了荆州。

注释:

  • “瑀”指的是刘穆之的侄儿,字道和。
  • “闻问”指的是得知消息。
  • “起义遣军”表示刘穆之立即发兵。
  • “资实”指的是物资和资金。
  • “荆州”指的是刘穆之的故乡或他的家乡所在地。
  • “义问”指的是义熙三年(407年)。

赏析:

这首诗描绘了刘穆之听到消息后立即发兵,并运送物资和资金到荆州的情况。诗中展现了刘穆之的忠诚、果断和勇敢,以及他对家乡的关爱和责任。通过对这首诗的解读,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刘穆之的生平和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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