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又议复肉刑,琳之以为“唐、虞象刑,夏禹立辟,盖淳薄既异,致化实同,宽猛相济,惟变所适。《书》曰刑罚世轻世重,言随时也。夫三代风纯而事简,故罕蹈刑辟。季末俗巧而务殷,故动陷宪网。若三千行于叔世,必有踊贵之尤,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复者也。汉文发仁恻之意,伤自新之路莫由,革古创制,号称刑厝,然名轻而实重,反更伤民。故孝景嗣位,轻之以缓。缓而民慢,又不禁邪,期于刑罚之中,所以见美在昔,历代详论而未获厥中者也。兵荒后,罹法更多。弃市之刑,本斩右趾,汉文一谬,承而弗革,所以前贤恨恨,议之而未辩。钟繇、陈群之意,虽小有不同,而欲右趾代弃市。若从其言,则所活者众矣。降死之生,诚为轻法,然人情慎显而轻昧,忽远而惊近,是以盘盂有铭,韦弦作佩,况在小人,尤其所惑,或目所不睹,则忽而不戒,日陈于前,则惊心骇瞩。由此言之,重之不必不伤,轻之不必不惧,而可以全其性命,蕃其产育,仁既济物,功亦益众。又今之所患,逋逃为先,屡叛不革,逃身靡所,亦以肃戒未犯,永绝恶原。至于余条,宜依旧制。岂曰允中,贵献管穴”

以下是对这首诗的逐句解释:

  1. 玄又议复肉刑
  2. 琳之以为:“唐、虞象刑,夏禹立辟
  3. 盖淳薄既异,致化实同,宽猛相济,惟变所适。
  4. 《书》曰’刑罚世轻世重’
  5. 言随时也。夫三代风纯而事简
  6. 故罕蹈刑辟
  7. 季末俗巧而务殷,故动陷宪网。”若三千行于叔世,必有踊贵之尤
  8. 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复者也
  9. 汉文发仁恻之意,伤自新之路莫由
  10. 革古创制,号称刑厝
  11. 然名轻而实重,反更伤民
  12. 故孝景嗣位,轻之以缓
  13. 缓而民慢,又不禁邪
  14. 期于刑罚之中,所以见美在昔,历代详论而未获厥中者也
  15. 兵荒后,罹法更多
  16. 弃市之刑,本斩右趾”汉文一谬,承而弗革
  17. 所以前贤恨恨,议之而未辩
  18. 钟繇、陈群之意,虽小有不同,而欲右趾代弃市”若从其言“
  19. 则所活者众矣。降死之生,诚为轻法,然人情慎显而轻昧
  20. 忽远而惊近,是以盘盂有铭,韦弦作佩,况在小人,尤其所惑”或目所不睹,则忽而不戒,日陈于前,则惊心骇瞩。由此言之
  21. 重之不必不伤,轻之不必不惧
  22. 而可以全其性命,蕃其产育
  23. 仁既济物,功亦益众”
  24. 又今之所患,逋逃为先”屡叛不革”
  25. 逃身靡所,亦以肃戒未犯,永绝恶原。至于余条,宜依旧制”岂曰允中,贵献管穴”。

综上所述:谢瞻和孔琳之在讨论是否应该恢复肉刑的问题时,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他们认为肉刑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警示作用,但是过度的刑罚会导致人民对法律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因此,他们主张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刑罚手段,以达到教育和矫正的目的。同时,他们还指出,刑罚制度的制定应当符合社会的实际情况和历史传统,不能盲目追求严厉或者宽松。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