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太祖经略河南,以翰为持节、监司、雍、并三州诸军事、司州刺史,将军如故。会前锋诸军到彦之等败退,明年,复为司徒司马,将军如故。其年,又假节、监徐、兖二州、豫州之梁郡诸军事、徐州刺史,将军如故。时有死罪囚,典签意欲活之,因翰入关赍呈其事。翰省讫,语“今且去,明可便呈”。明旦,典签不敢复入,呼之乃来,取昨所呈事视讫,谓之曰“卿意当欲宥此囚死命。昨于斋坐见其事,亦有心活之。但此囚罪重,不可全贷,既欲加恩,卿便当代任其罪”因命左右收典签付狱杀之,原此囚生命。其刑政如此,其下畏服,莫敢犯禁。明年卒官,时年六十。追赠征虏将军,持节、监、刺史如故。

刘道产,彭城吕人,太尉咨议参军简之子也。简之事在弟子《康祖传》。道产初为辅国参军,无锡令,在县有能名。高祖版为中军行参军,又为道怜骠骑参军,袭父爵晋安县五等侯。广州群盗因刺史谢道欣死为寇,攻没州城,道怜加道产振武将军南讨,会始兴谦之已平广州,道产未至而反。

诗句:吉翰,字休文,冯翊池阳人也。

译文:刘道产,字休文,是来自冯翊池阳的人。他最初担任了龙骧将军道怜的参军。

注释:吉翰,字休文,是冯翊池阳人,即现在的陕西省咸阳市。
“初为龙骧将军道怜参军”中的“初为”表示开始担任;“龙骧将军道怜”指的是刘道产在担任龙骧将军时隶属于道怜将军。

赏析:这首诗描述了刘道产的出身和早期经历,突出了他的才能与地位。诗中通过描述他在不同职务上的任职情况,展示了他的能力和影响力。同时,也表达了对于他的敬重和赞誉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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