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安王子真,字孝贞,孝武帝第十一子。大明五年,年五岁,封始安王,食邑二千户。仍为辅国将军、吴兴太守。七年,迁使持节、监广交二州始兴、始安、临贺三郡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将军如故,不之镇。迁征虏将军、南彭城太守,领石头戍事。景和元年,为丹阳尹,将军如故。寻复为南兖州刺史,将军如故。泰始二年,迁左将军、丹阳尹。未拜,赐死,时年十岁。
邵陵王子元,字孝善,孝武帝第十三子也。大明六年,年五岁,封邵陵王,食邑二千户。八年,以为度支校尉、秦、南沛二郡太守。仍为冠军将军、南琅邪、泰山二郡太守。景和元年,出为湘州刺史,将军如故,未之镇。至寻阳,值晋安王子勋为逆,留不之镇。进号抚军将军。事平,赐死,时年九岁。
诗句:
始安王子真,字孝贞,孝武帝第十一子。大明五年,年五岁,封始安王,食邑二千户。仍为辅国将军、吴兴太守。七年,迁使持节、监广交二州始兴、始安、临贺三郡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将军如故,不之镇。迁征虏将军、南彭城太守,领石头戍事。景和元年,为丹阳尹,将军如故。寻复为南兖州刺史,将军如故。泰始二年,迁左将军、丹阳尹。未拜,赐死,时年十岁。
译文:
始安王子真,字孝贞,是孝武帝的第十一个儿子。大明五年(461)时,他只有五岁,被封为始安王,并享有二千户的食邑。同时,他也担任了辅国将军和吴兴太守的职务。在大明七年(461),王子真升任使持节、监广交二州始兴、始安、临贺三郡的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等职务。尽管他的职位保持不变,但他并没有到任。随后,他又被任命为征虏将军和南彭城太守,同时还负责石头戍务的工作。在景和元年(465),他被晋封为丹阳尹,继续担任将军的职务。不久之后,他重新担任南兖州刺史,继续担任将军的职务。泰始二年(467),他被升任为左将军、丹阳尹,但还未正式任命,就遭到了赐死的处罚。当时,他才十岁。
注释:
- 始安王:指太子刘子真的封号。
- 始安王:孝武帝的儿子,被封为始安王,食邑二千户,并担任辅国将军和吴兴太守的职务。
- 使持节:古代官职名,相当于后世的节度使或特别授权官,可以代表朝廷对外行使权力。
- 监两州诸军事:监管两州的军事事务,包括始兴、始安、临贺三郡在内。
- 平越中郎将:一种官职名称,可能是为了平定边远地区的叛乱而设立的。
- 广州刺史:刺史是地方高级官员的名称,负责一州的政务和军事事务。
- 征虏将军:征虏将军是将军的一种职称,可能是指某个特定领域或职责的将军。
- 南彭城太守:南彭城太守是地方上的太守之一,管理彭城的政务和治安。
- 石头戍事:石头是地名,戍事指的是驻守某地的军事任务。
- 丹阳尹:丹阳尹是地方行政区划中的高级官员名称,主管该地区的民政、司法和军事事务。
- 左将军:左将军也是将军的一种职称,可能是指某个特定领域或职责的将军。
- 丹阳尹:丹阳尹是地方行政区划中的高级官员名称,主管该地区的民政、司法和军事事务。
- 未拜:指尚未正式授予官职或爵位。
- 赐死:皇帝因某种原因下令处死某人,通常是因为犯了严重的罪行。
- 时年十岁:指王子真去世时的年龄。
赏析:
这段诗句描述了始安王子真从出生起的封赏和晋升过程,以及他的最后命运。从中可以看出,他是孝武帝的第十一个儿子,从小受到重视,并获得了多个重要职务。然而,由于某些原因,他最终未能获得正式的官职,反而被赐死。这反映了当时政治斗争的残酷和皇权的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