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逢携酒便与饮,竟别我为何等人。
兔月龙团不当惜,长卿消渴肺生尘。

【注释】

偶:偶然。携酒便与饮:拿着酒杯,就与朋友一起喝了。竟别:竟然离别。为:是。何等人:什么样的人。兔月、龙团:都是茶名。兔月,指上好的绿茶,如兔毫之类;龙团,指上好的黑茶,如龙凤之类。不(非)惜:不要可惜。长卿:司马相如,字长卿。消渴肺生尘:意思是因过度饮酒而伤及肺脏,如同司马相如因过度饮酒而病亡一样。

【赏析】

此诗作于宋孝宗淳熙六年(1179年),当时作者正任秘阁修撰。公静是他的好友,两人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经常在一起品茶论诗。这首诗便是在一次茶聚后,诗人赠给好友的一首七绝。全诗语言平实自然,却含蓄蕴藉,耐人寻味。

首句“偶逢携酒便与饮”开门见山,点出题意,即两人相遇时,诗人拿出了酒杯,就和好友共饮起来。这一句既交代了时间、地点,又写出诗人与好友相聚时的欢快之情。次句“竟别我为何等人”,诗人用反问的方式,写出了与好友分别的原因。这句诗看似简单,但其中蕴含着诗人对友情的珍视和对人生无常的感慨。

第三句“兔月龙团不当惜,长卿消渴肺生尘”,这是诗人对友人离去后的思念之情的抒发。兔月、龙团都指代茶名,兔月代表嫩绿茶,龙团则是老白茶。诗人用它们来比喻友人,说明自己对友人的深深思念之情。另外,诗人还通过司马相如的例子,表达了自己对好友的敬慕之情。

整首诗语言质朴,感情真挚,既表达了诗人对友情的珍惜之情,也展现了诗人的人格魅力。同时,这首诗也是一首充满哲理的诗歌,它告诉我们,人生中有许多值得我们珍惜的东西,而友情则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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