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孝武之世,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究民犯法,奸轨不胜,于是使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律令烦苛,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廷尉史巨鹿路温舒上书曰:“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繇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夫继变乱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无嗣,昌邑淫乱,乃皇天所以开至圣也。臣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统,涤烦文,除民疾,以应天意。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故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示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导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皋陶听之,犹以为死有馀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唯陛下省法制,宽刑罚,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上善其言。
【译文】
在孝武帝的世道,征发频繁,百姓生活贫困,犯罪的人太多。奸诈狡猾的人很多,难以禁止。于是汉武帝派张汤、赵禹等人制定法令,制定“见知故纵”、“监临部主”的法律,减轻对深、故之罪的处罚,加重对“纵”、“出之诛”的惩处。后来奸猾巧法越来越多,禁网越来越密,律令烦苛,文书堆积如山,典者不能遍览。郡国承用法令的人经常有分歧,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利用职权为所欲为,想要活命则上奏生议,想要陷害则下定死判。议论的人都感到冤屈。
廷尉史巨鹿路温舒上书说:“我听说齐桓公因为有无知祸而得天下,晋文公因为骊姬的灾祸而称霸;近代赵王不得善终,诸吕作乱,而孝文帝成为太宗皇帝。由此看来,灾害和战乱的产生,都是为了让圣人得到开悟。继变乱之后,必定有旧时的恩惠,这是贤圣所以昭示天命的原因。从前汉昭帝去世,没有继承人,昌邑王淫乱,是上天用来开导至圣的先例。臣听说《春秋》重视即位和大一统而慎重开始,陛下刚登皇位与天合符,应该改正前世的过失,接受天命之统,清除烦文,除去民疾,以应天道。臣听说秦朝有十个过失,其中有一个尚存,就是治理狱讼的官吏。狱讼是国家的大命,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说:‘与其杀无辜之人,宁可错杀无罪之人。’现在治狱的官吏不是这样,上下互相驱使,把刻薄当作明察,使案情复杂深入的人得以名正言顺,案情简单明了的人多有后患,因此治狱的官吏都希望人死,并不是憎恶杀人的人,他们自安之道在于人的死。所以死人的血血流离于市,被刑的人肩挨着肩膀站立,死刑的计数一年比一年多。这是仁圣之所以伤的原因,太平之未洽就是因为这些。人的性情是安定了就乐享生存,痛苦到了就想到死亡,受鞭打之下有什么求得不到!所以囚徒不胜痛苦,就会掩饰言辞以表求饶;官吏为了自己的利益才这样,就引导他明白要求。上奏畏惧退却,就锻练事实来使他周内。所以判决一成,即使皋陶审理也认为死有余辜。为什么呢?因为案件经过层层审练的人多了,文饰之罪就更加明显。因此俗语说:‘画地为狱,议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