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使尚书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补吏,而私荐之,欲令在朝,阿附诸侯;又知张美人体御至尊,而妄称引羌胡杀子荡肠,非所宜言。”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为“比上夷狄,欲绝继嗣之端,背畔天子,私为定陶王。”章竟死狱中,妻子徙合浦。自是公卿见凤,侧目而视。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大将军凤风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杜钦奏记于凤曰:“二千石病,赐告得归,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传》曰:‘赏疑从予,’所以广恩劝功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阙难知也。今释令与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违‘阙疑从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将以制刑为后法者,则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赏大信,不可不慎。”凤不听,竟免野王官。时众庶多冤王章讥朝廷者,钦欲救其过,复说凤曰:“京兆尹章,所坐事密,自京师不晓,况于远方!恐天下不知章实有罪,而以为坐言事。如是,塞争引之原,损宽明之德。钦愚以为宜因章事举直言极谏,并见郎从官,展尽其意,加于往前,以明示四方,使天下咸知主上圣明,不以言罪下也。若此,则流言消释,疑惑著明。”凤白行其策焉。

资治通鉴·卷三十·汉纪二十二

上使尚书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补吏,而私荐之,欲令在朝,阿附诸侯;又知张美人体御至尊,而妄称引羌胡杀子荡肠,非所宜言。”下章吏。廷尉致其大逆罪,以为“比上夷狄,欲绝继嗣之端,背畔天子,私为定陶王。”章竟死狱中,妻子徙合浦。自是公卿见凤,侧目而视。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就医药。大将军凤风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持虎符出界归家,奉诏不敬。”杜钦奏记于凤曰:“二千石病,赐告得归,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传》曰:‘赏疑从予,’所以广恩劝功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阙难知也。今释令与故事而假不敬之法,甚违‘阙疑从去’之意。即以二千石守千里之地,任兵马之重,不宜去郡,将以制刑为后法者,则野王之罪在未制令前也。刑赏大信,不可不慎。”凤不听,竟免野王官。

时众庶多冤王章讥朝廷者,钦欲救其过,复说凤曰:“京兆尹章,所坐事密,自京师不晓,况于远方!恐天下不知章实有罪,而以为坐言事。如是,塞争引之原,损宽明之德。钦愚以为宜因章事举直言极谏,并见郎从官,展尽其意,加于往前,以明示四方,使天下咸知主上圣明,不以言罪下也。若此,则流言消释,疑惑著明。”凤白行其策焉。

注释:

  1. 建始元年(公元前32年)春,正月,乙丑(初一):史皇孙刘进的祭庙发生火灾。
  2. 石显调任长信中太仆,官秩为中二千石。
  3. 丞相、御史条奏显旧恶,及其党牢梁、陈顺皆免官。
  4. 少府五鹿充宗左迁玄菟太守,御史中丞伊嘉为鴈门都尉。
  5. 隶校尉涿郡王尊劾奏:丞相衡、御史大夫谭知道显等颛权擅执,大作威福,为海内患害,不以时白奏行罚,而阿谀曲从,附下罔上,怀邪迷国,无大臣辅政之义,皆不道。
  6. 皇帝以新即位,重伤大臣,乃左迁尊为高陵令。
  7. 群下多是尊者。
  8. 《资治通鉴》全书294卷,约300多万字,另有《考异》、《目录》各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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