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乌孙小昆弥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诏征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左曹、中郎将、光禄大夫,使安辑乌孙;立安日弟末振将为小昆弥,定其国而还。时大昆弥雌栗靡勇健,末振将恐为所并,使贵人乌日领诈降,刺杀雌栗靡。汉欲以兵讨之而未能,遣中郎将段会宗立公主孙伊秩靡为大昆弥。久之,大昆弥、翕侯难栖杀末振将,安日子安犁靡代为小昆弥。汉恨不自诛末振将,复遣段会宗发戊己校尉诸国兵,即诛末振将太子番丘。会宗恐大兵入乌孙,惊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发兵垫娄地,选精兵三十弩,径至昆弥所在,召番丘,责以末振将之罪,即手剑击杀番丘,官属以下惊恐,驰归。小昆弥安犁靡勒兵数千骑围会宗,会宗为言来诛之意,“今围守杀我,如取汉牛一毛耳。宛王、郅支头县槀街,乌孙所知也。”昆弥以下服,曰:“末振将负汉,诛其子可也,独不可告我,令饮食之邪?”会宗曰:“豫告昆弥,逃匿之,为大罪,即饮食以付我,伤骨肉恩。故不先告。”昆弥以下号泣罢去。会宗还,奏事,天子赐会宗爵关内侯、黄金百斤。会宗以难栖杀末振将,奏以为坚守都尉。责大禄、大监以雌栗靡见杀状,夺金印、紫绶,更与铜、墨云。末振将弟卑爰疐本共谋杀大昆弥,将众八万馀口北附康居,谋欲借兵兼并两昆弥;汉复遣会宗与都护孙建并力以备之。
下面是诗句的逐句翻译和赏析:
- 乌孙:
- 原文:初,乌孙小昆弥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
- 译文:起初,乌孙的小昆弥安日被降民杀害,许多翎侯因此大乱。
- 诏征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左曹、中郎将、光禄大夫,使安辑乌孙:
- 原文:诏征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左曹、中郎将、光禄大夫,使安辑乌孙;
- 译文:成帝下诏征用前金城太守段会宗任左曹、中郎将、光禄大夫之职,让他去安抚乌孙人。
- 立安日弟末振将为小昆弥,定其国而还:
- 原文:立安日弟末振将为小昆弥,定其国而还。
- 译文:任命安日的弟弟末振将为小昆弥,平定他的国家之后返回。
- 时大昆弥雌栗靡勇健,末振将恐为所并:
- 原文:时大昆弥雌栗靡勇健,末振将恐为所并,
- 译文:当时大昆弥雌栗靡非常勇敢强悍,末振将担心被兼并,
- 注释:这里的“末振将”指的是末振王(可能是乌孙的统治者之一),他担心自己会被别人取代。
- 使贵人乌日领诈降,刺杀雌栗靡:
- 原文:使贵人乌日领诈降,刺杀雌栗靡。
- 译文:让贵族乌日带领假装投降的人,刺杀了雌栗靡。
- 汉欲以兵讨之而未能,遣中郎将段会宗立公主孙伊秩靡为大昆弥:
- 原文:汉欲以兵讨之而未能,遣中郎将段会宗立公主孙伊秩靡为大昆弥。
- 译文:因为不能用武力征服,所以派遣中郎将段会宗拥立公主孙伊秩靡为大昆弥。
- 久之,大昆弥、翕侯难栖杀末振将,安日子安犁靡代为小昆弥:
- 原文:久之,大昆弥、翕侯难栖杀末振将,安日子安犁靡代为小昆弥。
- 译文:时间久了,大昆弥和翕侯难栖杀死了末振将,安日的儿子安犁靡接替成为小昆弥。
- 汉恨不自诛末振将,复遣段会宗发戊己校尉诸国兵,即诛末振将太子番丘:
- 原文:汉恨不自诛末振将,复遣段会宗发戊己校尉诸国兵,即诛末振将太子番丘。
- 译文:汉朝怨恨自己没有亲自杀掉末振将,再次派遣段会宗调动戊己校尉等国家的兵力,就地杀掉了末振将的太子番丘。
- 会宗恐大兵入乌孙,惊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发兵垫娄地:
- 原文:会宗恐大兵入乌孙,惊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发兵垫娄地。
- 译文:段会宗恐怕汉朝的军队进入乌孙,惊吓到了番丘人,逃亡无处可去,就留在自己所调动的士兵所在的垫娄地。
- 选精兵三十弩,径至昆弥所在,召番丘:
- 原文:选精兵三十弩,径至昆弥所在,召番丘。
- 译文:挑选精锐士兵三十人持弓弩,径直前往昆弥居住的地方,召见番丘。
- 责末振将之罪,即手剑击杀番丘,官属以下惊恐:
- 原文:责以末振将之罪,即手剑击杀番丘,官属以下惊恐。
- 译文:斥责末振将的罪行,亲手拔剑将其击杀,官属以下的官员们都非常惊恐。
- 会宗恐大兵入乌孙,惊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发兵垫娄地:
- 原文:会宗恐大兵入乌孙,惊番丘,亡逃不可得,即留所发兵垫娄地。
- 译文:段会宗害怕汉朝的军队进入乌孙,惊吓到番丘人,无法逃走,只得留下所调动的军队在垫娄地驻扎。
- 选精兵三十弩,径至昆弥所在,召番丘:
- 原文:选精兵三十弩,径至昆弥所在,召番丘。
- 译文:挑选精锐士兵三十人持弓弩,直接到达昆弥所在地,召唤番丘。
- 责大禄、大监以雌栗靡见杀状,夺金印、紫绶,更与铜、墨云:
- 原文:责大禄、大监以雌栗靡见杀状,夺金印、紫绶,更与铜、墨云云。
- 译文:谴责大官和大监因为雌栗靡被杀的样子,剥夺其金印和紫绶,转而给予铜器和墨制品作为惩罚。
本诗通过描述汉成帝时期的政治动荡和军事行动来体现历史的变迁和人物的命运。通过对事件的具体描写,展现了当时社会的政治局势和个人命运的波折。同时,也反映了古代中国对权力斗争、民族关系和社会稳定的关注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