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惠王良能修献王之行,母太后薨,服丧如礼;诏益封万户,以为宗室仪表。
初,董仲舒说武帝,以“秦用商鞅之法,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繇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及上即位,师丹复建言:“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愈困,宜略为限。”天子下其议,丞相光、大司空武奏请:“自诸侯王、列侯、公主名田各有限;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奴婢毋过三十人。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宫。”时田宅、奴婢贾为减贱,贵戚近习皆不便也,诏书:“且须后。”遂寝不行。又诏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掖廷宫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益吏三百石以下俸。”

译文:

河间王刘良能够学习献王刘庄的风范,他的母亲太后去世后,他按照礼制服丧;皇帝下诏增加了他的封地,用来作为宗室的榜样。

当初,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说:“秦朝采用了商鞅的变法措施,废除了井田制,百姓可以买卖土地,富有的人田地连绵不绝,贫苦的人甚至连立锥之地也没有,村落有君主的尊严,里巷有公侯的富足,普通人怎能不困苦!古代的井田法虽然难以立刻实行,但也应当稍微接近古时的方法,限定百姓的私田以供给不足之用,堵塞兼并之路;废除奴婢制度,除去专横杀戮的威势;减轻赋税徭役,节省百姓的财力,这样才能实现良好的治理!”等武帝即位之后,师丹又一次提出建议:“如今历代承平,豪富的吏民财产数以万计,而穷困的穷人却更加困苦,应该对私田的数量加以限制。”天子采纳了他的建议,丞相公孙光、大司空武同意请求:“从诸侯王、列侯、公主的私田看,都有数量的限制;关内侯、官吏、平民的私田都不能超过三十顷;奴婢不能超过三十人。规定期限为三年。违犯者没收归宫。”当时田宅和奴婢的价钱都便宜了很多,高贵近习的人都认为不便,因此诏书说:“姑且等待。”于是就搁置没有施行。又命令齐国的三服官:“所有官员织造的绮绣,难成易坏、妨碍女红的物品都要停止制作,不要再征收贡赋。废除任子制以及诽谤罪的法律。年满三十岁以下宫女出嫁;五十岁以上的官奴婢免为庶人,增加三百石以下官吏的俸禄。”

赏析: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通史,记载了上至周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297年),下迄五代末年(公元960年)共1302年的史实。《资治通鉴》在编纂过程中,以大量的篇幅记叙了一些人物的言行举止,通过这些细节来反映历史人物的性格特征,从而为读者提供了认识历史的窗口。

本文选自《资治通鉴·卷三十三·汉纪二十五》,讲述的是汉宣帝时期的事情。文章开头引用了董仲舒的话,强调了恢复井田制的重要性,以此来说明汉朝统治者对于农业的重视和对于民众生活的改善。文章接着介绍了汉宣帝时期的一些重要政策,如增加封地的赏赐、限制奴婢数量、提高官员俸禄等,都是为了让民众生活更加安定,同时也体现了汉宣帝时期的治国理念。整篇文章语言简练,条理清晰,既展示了汉代的政治风貌,也反映了作者的历史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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