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后题帛为书,射之城外,曰:“救太傅者有赏。”贾后因宣言太后同反。寻而殿中兵出,烧骏府,又令弩士于阁上临骏府而射之,骏兵皆不得出,骏逃于马厩,就杀之。孟观等遂收骏弟珧、济、张劭、李斌、段广、刘豫、武茂及散骑常侍杨邈、中书令蒋俊、东夷校尉文鸯,皆夷三族,死者数千人。
珧临刑,告东安公繇曰:“表在石函,可问张华。”众谓宜依钟毓例为之申理。繇不听,而贾氏族党趣使行刑。珧号叫不已,刑者以刀破其头。繇,诸葛诞之外孙也,故忌文鸯,诬以为骏党而诛之。是夜,诛赏皆自繇出,威振内外。王戎谓繇曰:“大事之后,宜深远权势。”繇不从。
壬辰,赦天下,改元。
贾后矫诏,使后军将军荀悝送太后于永宁宫,特全太后母高都君庞氏之命,听就太后居。寻复讽群公有司奏曰:“皇太后阴渐奸谋,图危社稷,飞箭系书,要募将士,同恶相济,自绝于天。鲁侯绝文姜,《春秋》所许。盖奉祖宗,任至公于天下,陛下虽怀无已之情,臣下不敢奉诏。”诏曰:“此大事,更详之。”有司又奉:“宜废皇太后为峻阳庶人。”中书监张华议:“皇太后非得罪于先帝,今党其所亲,为不母于圣世,宜依汉废赵太后为孝成后故事,贬皇太后之号,还称武皇后,居异宫,以全始终之恩。”左仆射荀恺与太子少师下邳王晃等议曰:“皇太后谋危社稷,不可复配先帝,宜贬尊号,废诣金墉城。”于是有司奏请从晃等议,废太后为庶人。诏可。又奏:“杨骏造乱,家属应诛,诏原其妻庞命,以尉太后之心。今太后废为庶人,请以庞付廷尉行刑。”诏不许。有司复固请,乃从之。庞临刑,太后抱持号叫,截发稽颡,上表诣贾后称妾,请全母命;不见省。董养游太学,升堂叹曰:“朝廷建斯堂,将以何为乎!每览国家赦书,谋反大逆皆赦,至于杀祖父母、父母不赦者,以为王法所不容故也。奈何公卿处议,文饰礼典,乃至此乎!天人之理既灭,大乱将作矣。”

资治通鉴·卷八十二·晋纪四

原文
皇太后题帛为书,射之城外,曰:“救太傅者有赏。”贾后因宣言太后同反。寻而殿中兵出,烧骏府,又令弩士于阁上临骏府而射之,骏兵皆不得出,骏逃于马厩,就杀之。孟观等遂收骏弟珧、济、张劭、李斌、段广、刘豫、武茂及散骑常侍杨邈、中书令蒋俊、东夷校尉文鸯,皆夷三族,死者数千人。

翻译
皇太后将帛书写的诏书射向城外,宣称:“拯救太傅的人将得到奖赏。”贾后趁机宣布太后也参与了叛乱。不久,皇宫内的卫兵出动,焚烧了司马骏的府邸,并命令弓箭手在楼上对着司马骏的府邸射击。司马骏的士兵无法出来,最终他逃到了马厩,被杀死。孟观等人随后逮捕了司马骏的弟弟司马珧、司马济、司马张劭、司马李斌、司马段广、司马刘豫、司马武茂以及散骑常侍司马杨邈、中书令蒋俊、东夷校尉司马文鸯。这些人都被诛灭三族,死者数千人。

注释解释

  • 皇太后:指晋武帝司马炎的皇后贾南风,她试图推翻司马炎的统治。
  • 帛书:古代一种用丝织品书写的材料,通常用于重要文书的传递。
  • 射之城外:通过公开的方式传达紧急信息,以警告或威胁其他势力。
  • 贾后:即贾南风,晋惠帝的皇后,后来成为专权的太后。
  • 宣言太后同反:贾后散布谣言,声称与司马炎的妻子司马皇后合谋叛乱。
  • 殿中兵:皇宫内的禁军,负责保护皇宫的安全和秩序。
  • 马厩:古代建筑中的一个房间,通常用于存放马匹。
  • 就杀之:即在马厩里被杀死。
  • 孟观等:指参与镇压司马骏叛乱的官员。
  • 夷三族:古代的一种酷刑,将家族成员全部处决。
  • 死者数千人:这次事件导致数千人丧生。

赏析

本文记录了晋武帝司马炎统治时期的政治动荡,尤其是围绕贾南风及其家族的阴谋和冲突。文中展示了贾后的野心如何通过一系列政治手段实现,最终导致了对司马氏族的血腥清洗。这不仅反映了当时皇权斗争的残酷性,也突显了权力斗争对个人命运的巨大影响。通过对这段历史的分析,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古代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和权力斗争的激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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