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主聪寝疾,征大司马曜为丞相,石勒为大将军,皆隶尚书事,受遗诏辅政。曜、勒固辞。乃以曜为丞相、领雍州牧,勒为大将军、领幽、冀二州牧,勒辞不受。以上洛王景为太宰,济南王骥为大司马,昌国公顗为太师,硃纪为太傅,呼延晏为太保,并录尚书事;范隆守尚书令、仪同三司,靳准为大司空、领司隶校尉,皆迭决尚书奏事。癸亥,聪卒。甲子,太子粲即位。尊皇后靳氏为皇太后,樊氏号弘道皇后,武氏号弘德皇后,王氏号弘孝皇后;立其妻靳氏为皇后,子元公为太子。大赦,改元汉昌。葬聪于宣光陵,谥曰昭武皇帝,庙号烈宗。靳太后等皆年未盈二十,粲多行无礼,无复哀戚。
靳准阴有异志,私谓粲曰:“如闻诸公欲行伊、霍之事,先诛太保及臣,以大司马统万机,陛下宜早图之!”粲不从。准惧,复使二靳氏言之,粲乃从之。收其太宰景、大司马骥、骥母弟车骑大将军吴王逞、太师顗、大司徒齐王劢,皆杀之。硃纪、范隆奔长安。八月,粲治兵于上林,谋讨石勒。以丞相曜为相国、都督中外诸军事,仍镇长安;靳准为大将军、录尚书事。粲常游宴后宫。军国之事,一决于准。准矫诏以从弟明为车骑将军,康为卫将军。
《资治通鉴》中的汉主刘聪之死与晋纪十二
当《资治通鉴》(又称《通鉴纪事本末》)的笔触缓缓展开,我们跟随历史的脚步,见证了一个王朝的兴衰更替。晋纪十二中,记载了汉主刘聪在临终前的一系列举措,而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他对大司马石勒和大丞相石曜的任命及其随后的政治斗争。
春季之初,刘聪因健康原因召见群臣,他深知自己的时日无多,因此急于寻找可靠的辅臣来维持国家运作。大司马石曜因其卓越的政治才能被征为丞相,并领雍州牧;大将军石勒则被任命为大将军、领幽冀二州牧。两位重臣的任命昭示着汉朝对内外事务的高度信任,也反映出刘聪对稳定政权的迫切需求。
权力的分配并非一帆风顺。石曜和石勒均以辞让拒绝接受这一重任。石曜选择担任丞相,但同时保留雍州的都督职位,这显示了他的谨慎与责任感。石勒则拒绝了大将军的任命,坚持只任幽冀二州的牧,这无疑增加了刘聪的焦虑,因为这样会削弱其直接控制的力量。
刘聪病重之时,还曾试图将大权交于其他亲信,但这些努力未能阻止权力的重新洗牌。最终,刘聪去世后,太子刘粲即位,年仅16岁,其母靳氏被封为皇太后。然而,新的政权很快陷入了混乱。刘粲的母亲靳氏和其他几位皇后企图巩固自己的势力范围,导致刘粲的帝位摇摇欲坠。
更为严重的是,刘聪的去世并未带来预期的和平过渡。由于缺乏足够的政治智慧和远见,刘粲及其支持者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国家内部的权力斗争愈演愈烈,导致社会秩序严重混乱。
《资治通鉴》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对过去历史的深刻反思,也提醒我们在面对权力分配和继承问题时,需要深思熟虑,避免因一时冲动或私心而导致的长远后果。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任何试图通过权谋而非德行来维持的统治都难以长久,真正的稳定来自于制度和治理的智慧,而非简单的权力更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