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司发王敦瘗,出尸,焚其衣冠,跽而斩之。与沈充首同悬于南桁。郗鉴言于帝曰:“前朝诛杨骏等,皆先极官刑,后听私殡。臣以为王诛加于上,私义行于下,宜听敦家收葬,于义为弘。”帝许之。司徒导等皆以讨敦功受封赏。
周抚与邓岳俱亡,周光欲资给其兄而取岳。抚怒曰:“我与伯山同亡,何不先斩我!”会岳至,抚出门遥谓之曰:“何不速去!今骨肉尚欲相危,况他人乎!”岳回舟而走,与抚共入西阳蛮中。明年,诏原敦党,抚、岳出首,得免死禁锢。
故吴内史张茂妻陆氏,倾家产,帅茂部曲为先登以讨沈充,报其夫仇。充败,陆氏诣阙上书,为茂谢不克之责;诏赠茂太仆。
有司奏:“王彬等敦之亲族,皆当除名。”诏曰:“司徒导以大义灭亲,犹将百世宥之,况彬等皆公之近亲乎!”悉无所问。

资治通鉴 · 卷九十三 · 晋纪十五

有司发王敦的坟墓,取出尸骨,焚毁他的衣服帽子,跪着斩了他的头。与沈充的头并悬挂在南边的横木上。郗鉴对晋帝说:“前朝诛杀杨骏等人,都是先施以官刑,然后再听任他们私下殡葬。我认为王敦的诛杀应该加于其君父之上,而私义应当实行于下民,应该允许王敦的家族收葬他的尸骸,于义是最为弘大的。”晋武帝答应了他的请求。司徒导等人都因为讨伐王敦有功而受到封赏。

周抚和邓岳一同逃亡,周光想要资助他的哥哥而取得邓岳。周抚愤怒地说:“我与伯山一同逃亡,你为什么不先杀掉我!”正好邓岳来到,周抚出门远远地对他说道:“你为什么不快点离开!现在骨肉兄弟尚且想要互相危害,更何况别人呢!”邓岳回船逃跑,与周抚一起进入西阳蛮中。第二年,诏令赦免王敦同党的人的罪行,周抚、邓岳自首,得以免除死罪而禁锢终身。

原吴国内史张茂的妻子陆氏,倾尽所有的财物,率领自己的部属为先登者攻打沈充,以报自己丈夫的仇仇。沈充失败后,陆氏到朝廷上书,替张茂辩解未能攻克的罪责;晋武帝诏令赠给张茂太仆。

有司奏请:“王彬等是王敦的亲属,都应除名。”晋武帝说:“司徒导以大义灭亲,还打算百世宽宥之,况彬等都是公的近亲乎!”因此全都不问。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