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巳,魏以乐陵王击忸为太尉,南部尚书陆丽为司徒,镇西将军杜元宝为司空。丽以迎立之功,受心膂之寄,朝臣无出其右者,赐爵平原王。丽辞曰:“陛下,国之正统,当承基绪;效顺奉迎,臣子常职,不敢慆天之功以干大赏。”再三不受,魏主不许。丽曰:“臣父奉事先朝,忠勤著效。今年逼桑榆,愿以臣爵授之。”帝曰:“朕为天下主,岂不能使卿父子为二王邪!”戊午,进其父建业公俟爵为东平王。又命丽妻为妃,复其子孙。丽力辞不受,帝益嘉之。
以东安公刘尼为尚书仆射,西平公源贺为征北将军,并进爵为王。帝班赐群臣,谓源贺曰:“卿任意取之。”贺辞曰:“南北未宾,府库不可虚也。”固与之,乃取戎马一匹。
高宗之立也,高允预其谋,陆丽等皆受重赏,而不及允,允终身不言。甲子,周忸坐事赐死。时魏法深峻,源贺奏:“谋反之家,男子十三以下本不预谋者,宜免死没官。”从之。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六·宋纪八
丁巳,魏以乐陵王为太尉,南部尚书陆丽为司徒,镇西将军杜元宝为司空。丽以迎立之功,受心膂之寄,朝臣无出其右者,赐爵平原王。丽辞曰:“陛下,国之正统,当承基绪;效顺奉迎,臣子常职,不敢慆天之功以干大赏。”再三不受,魏主不许。丽曰:“臣父奉事先朝,忠勤著效。今年逼桑榆,愿以臣爵授之。”帝曰:“朕为天下主,岂不能使卿父子为二王邪!”戊午,进其父建业公俟爵为东平王。又命丽妻为妃,复其子孙。丽力辞不受,帝益嘉之。
以东安公刘尼为尚书仆射,西平公源贺为征北将军,并进爵为王。帝班赐群臣,谓源贺曰:“卿任意取之。”贺辞曰:“南北未宾,府库不可虚也。”固与之,乃取戎马一匹。
高宗之立也,高允预其谋,陆丽等皆受重赏,而不及允,允终身不言。甲子,周忸坐事赐死。时魏法深峻,源贺奏:“谋反之家,男子十三以下本不预谋者,宜免死没官。”从之。
译文:
在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辛卯,公元451年)春正月一日,北魏皇帝在瓜步山上召集群臣大会,宣布对有功之臣进行赏赐。其中,乐陵王被册封为太尉,南部尚书陆丽被封为司徒,镇西将军杜元宝被封为司空。乐陵王陆丽因为拥立新君的功劳,被授予了“心膂之寄”,朝中的大臣无人能超过他。他被赐予了“平原王”的爵位。陆丽推辞说:“陛下是国家的正统,应当继承基业;我恭敬地接受您的恩宠和迎接您,这是我作为臣子的常职,不敢贪天之功,贪图巨大的奖赏。”陆丽一再推辞,魏主没有答应。陆丽又说:“我的父辈曾经侍奉过先朝,忠诚勤勉,功绩显著。现在年事已高,我希望将我的爵位授予我父亲。”文帝说:“我是天下的主人,难道不能让你父亲成为两代帝王吗?”于是,将他父亲建业公的爵位提升为东平王。同时,命令陆丽的妻子为妃,恢复了她的子孙后代。陆丽再次推辞不受,文帝更加赞扬陆丽的品德。
另外任命东安公刘尼为尚书仆射、西平公源贺为征北将军,并将他们的爵位提升为王。文帝向群臣颁发赏赐时,对源贺说:“你可以随意选择。”源贺推辞道:“南北还没有统一,国库不能空虚。”坚持要给他东西,于是他只拿走了一匹马。
当高宗即位的时候,高允参与了他的谋划,而陆丽等人都受到了丰厚的赏赐,但没有包括高允。高允一生都没有谈论这件事。甲子日,周忸因为罪行被赐死于狱。当时北魏法令严苛,源贺上奏称:“那些参与谋反的人家庭中,年龄在十三岁以下的本来不参与谋划的男子,应免除死刑,没收其财产。”朝廷接受了他的建议。
赏析: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六·宋纪八》记录了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辛卯,公元451年)的春正月一日事件。该事件主要涉及北魏和宋朝之间的互动,以及宋朝内部的政治斗争与赏赐行为。通过这段历史的叙述,我们可以了解到那个时代的政治环境、人物性格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魏主在瓜步山上召集群臣大会,并宣布对功臣进行赏赐的行为体现了北魏政权的威严和对有功之人的重视。乐陵王陆丽因其在拥立新皇帝中的重要作用而得到极高荣誉。然而,陆丽在获得荣誉后仍然保持谦逊,不愿贪图巨大奖赏。这种高尚的品德和谦虚的态度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显得尤为难能可贵。
宋文帝对功臣的赏赐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回报,更是对他们忠诚与功绩的认可。例如,源贺被提升为征北将军,并赐予其马匹以示奖励,这既显示了宋文帝对源贺的看重也反映了他对国家军事力量的重视。这种赏赐方式不仅能够激励人心,还能加强君臣之间的信任和合作。
文章中提到周忸因罪行被赐死于狱的事件,揭示了当时严酷的法律和刑罚制度。虽然这样的描述可能过于简单化了历史事实,但它反映了当时的法律观念和社会风貌。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注意在评价历史事件时需要全面考虑多种因素。
《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六·宋纪八》通过对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叙述,展现了那个时代的政治风貌、人物性格及其相互关系。它不仅是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法制的重要资料之一,也是了解当时社会文化氛围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