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怀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兴之围。
六月,魏冀州沙门法庆以妖幻惑众,与勃海人李归伯等作乱,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尼惠晖为妻,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复相识,唯以杀害为事。刺史萧宝寅遣兼长史崔伯驎击之,伯驎败死。贼众益盛,所在毁寺舍,斩僧尼,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秋,七月,丁未,诏假右光禄大夫元遥征北大将军以讨之。
魏尚书裴植,自谓人门不后王肃,以朝廷处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请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许,深怪之。及为尚书,志气骄满,每谓人曰:“非我须尚书,尚书亦须我。”每入参议论,好面讥毁群官,又表征南将军田益宗,言:“华、夷异类,不应在百世衣冠之上。”于忠、元昭见之切齿。

诗句原文: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八·梁纪四

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

译文:薛怀吉是真度之子,在沮水上击败了叛乱的氐人。

注释:沮水,今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区沮河。

赏析:这首诗反映了北魏时期的政治动荡和民族矛盾。薛怀吉作为梁州刺史,在沮水之战中立下了赫赫战功,成功击溃了叛氐。然而,这场战斗也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矛盾和混乱。诗中的“妖幻惑众”和“杀僧毁像”等描写,揭示了当时社会混乱、道德沦丧的状态。同时,诗中也展现了北魏政权对异族的镇压和对宗教的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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