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壬寅,东魏遣散骑常侍元廓来聘。
甲子,诏:“犯罪非大逆,父母、祖父母不坐。”先是,江东唯建康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用钱,其馀州郡杂以谷帛,交、广专以金银为货。上自铸五铢及女钱,二品并行,禁诸古钱。普通中,更铸铁钱。由是民私铸者多,物价腾踊,交易者至以车载钱,不复计数。又自破岭以东,八十为百,名曰“东钱”;江、郢以上,七十为百,名曰:“西钱”;建康以九十为百,名曰“长钱”。丙寅,诏曰:“朝四暮三,众狙皆喜,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顷闻外间多用九陌钱,陌减则物贵,陌足则物贱,非物有贵贱,乃心有颠倒。至于远方,日更滋甚,徒乱王制,无益民财。自今可通用足陌钱!令书行后,百日为期,若犹有犯,男子谪运,女子质作,并同三年。”诏下而人不从,钱陌益少;至于季年,遂以三十五为百云。

这首诗出自《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九,梁纪十五。诗的内容主要是描述东魏派遣散骑常侍元廓来聘,梁帝诏令“犯罪非大逆,父母、祖父母不坐”,同时铸造五铢及女钱,禁止使用古钱,以及在破岭以东地区使用八十为百的货币等等。

下面是诗句和译文:

秋,七月,壬寅,东魏派遣散骑常侍元廓来聘。
甲子,梁帝下诏:“犯罪非大逆,父母、祖父母不坐。”在此之前,江东地区只有建康及三吴、荆、郢、江、湘、梁、益等地使用钱币,其它州郡则杂以谷帛,交、广专以金银为货。梁帝自铸五铢及女钱,二品并行,禁诸古钱。普通中,更铸铁钱。由是民私铸者多,物价腾踊,交易者至以车载钱,不复计数。又自破岭以东,八十为百,名曰“东钱”;江、郢以上,七十为百,名曰“西钱”;建康以九十为百,名曰“长钱”。丙寅,梁帝下诏曰:“朝四暮三,众狙皆喜,名实未亏而喜怒为用。顷闻外间多用九陌钱,陌减则物贵,陌足则物贱,非物有贵贱,乃心有颠倒。至于远方,日更滋甚,徒乱王制,无益民财。自今可通用足陌钱!令书行后,百日为期,若犹有犯,男子谪运,女子质作,并同三年。”诏下而人不从,钱陌益少;至于季年,遂以三十五为百云。

赏析:
这首诗主要描写了梁武帝时期的货币制度变化,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经济状况和政治状况。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梁武帝对于货币制度的重视程度,以及他对于经济发展的关心。同时,这首诗也展示了梁武帝的智慧和魄力,他能够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及时调整货币政策,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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