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申,命裴寂、刘文静等修定律令。置国子、太学、四门生,合三百馀员,郡县学亦各置生员。
六月,甲戌朔,以赵公世民为尚书令,黄台公瑗为刑部侍郎,相国府长史裴寂为右仆射、知政事,司马刘文静为纳言,司录窦威为内史令,李纲为礼部尚书、参掌选事,掾殷开山为吏部侍郎,属赵慈景为兵部侍郎,韦义节为礼部侍郎,主簿陈叔达、博陵崔民幹并为黄门侍郎,唐俭为内史侍郎,录事参军裴晞为尚书右丞;以隋民部尚书萧瑀为内史令,礼部尚书窦璡为户部尚书,蒋公屈突通为兵部尚书,长安令独孤怀恩为工部尚书。瑗,上之从子;怀恩,舅子也。
上待裴寂特厚,群臣无与为比,赏赐服玩,不可胜纪;命尚书奉御日以御膳赐寂,视朝必引与同坐,入阁则延之卧内;言无不从,称为裴监而不名。委萧瑀以庶政,事无大小,莫不关掌。瑀亦孜孜尽力,绳违举过,人皆惮之,毁之者众,终不自理。上尝有敕而内史不时宣行,上责其迟,瑀对曰:“大业之世,内史宣敕,或前后相违,有司不知所从,其易在前,其难在后;臣在省日久,备见其事。今王业经始,事系安危,远方有疑,恐失机会,故臣每受一敕必勘审,使与前敕不违,始敢宣行;稽缓之愆,实由于此。”上曰:“卿用心如是,吾复何忧!”
资治通鉴 · 卷一百八十五 · 唐纪一
壬申,命裴寂、刘文静等修定律令。置国子、太学、四门生,合三百馀员,郡县学亦各置生员。
六月,甲戌朔,以赵公世民为尚书令,黄台公瑗为刑部侍郎,相国府长史裴寂为右仆射、知政事,司马刘文静为纳言,司录窦威为内史令,李纲为礼部尚书、参掌选事,掾殷开山为吏部侍郎,属赵慈景为兵部侍郎,韦义节为礼部侍郎,主簿陈叔达、博陵崔民幹并为黄门侍郎,唐俭为内史侍郎,录事参军裴晞为尚书右丞;以隋民部尚书萧瑀为内史令,礼部尚书窦璡为户部尚书,蒋公屈突通为兵部尚书,长安令独孤怀恩为工部尚书。瑗,上之从子;怀恩,舅子也。
上待裴寂特厚,群臣无与为比,赏赐服玩,不可胜纪;命尚书奉御日以御膳赐寂,视朝必引与同坐,入阁则延之卧内;言无不从,称为裴监而不名。委萧瑀以庶政,事无大小,莫不关掌。瑀亦孜孜尽力,绳违举过,人皆惮之,毁之者众,终不自理。上尝有敕而内史不时宣行,上责其迟,瑀对曰:“大业之世,内史宣敕,或前后相违,有司不知所从,其易在前,其难在后;臣在省日久,备见其事。今王业经始,事系安危,远方有疑,恐失机会,故臣每受一敕必勘审,使与前敕不违,始敢宣行;稽缓之愆,实由于此。”上曰:“卿用心如是,吾复何忧!”
赏析:
这首诗记录了唐朝初年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和政治变革。诗中主要描述了皇帝李世民(后来的唐太宗)对裴寂的特殊信任和重视。裴寂是唐朝建立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他不仅参与制定了许多重要的法律制度,还在朝廷中担任了多项重要的职务。皇帝对裴寂的宠爱和信任体现在他对裴寂的诸多特权上,如每日由皇帝亲自提供膳食、经常陪同皇帝一起进宫等。
诗中提到了“国子”、“太学”和“四门生”,这是唐朝初期设立的高等教育机构。这些学校的设立反映了唐朝对教育的重视和对人才的培养。通过设置这些学校和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朝廷,唐朝试图培养一批忠诚于国家的人才。
诗中还提到了一些官员的任命和他们的职能。如萧瑀被任命为内史令,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监督和管理国家的内政事务。其他官员也被赋予了不同的职责,如屈突通作为兵部的尚书,负责军事事务;窦璡作为户部的尚书,负责财政和税收。这些任命显示了唐朝初期政治体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诗中提到了对于法令执行的严格要求。皇帝对裴寂的特别信任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行事,而是需要严格按照法令办事,不能有任何差错。这表明了唐朝初期对于法制的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