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亥,上至鄴,自为文祭魏太祖,曰:“临危制变,料敌设奇,一将之智有馀,万乘之才不足。”

是月,李世勣军至幽州。

三月,丁丑,车驾至定州。丁亥,上谓侍臣曰:“辽东本中国之地,隋氏四出师而不能得;朕今东征,欲为中国报子弟之仇,高丽雪君父之耻耳。且方隅大定,惟此未平,故及朕之未老,用士大夫馀力以取之。朕自发洛阳,唯啖肉饭,虽春蔬亦不之进,惧其烦忧故也。”上见病卒,召至御榻前存慰,付州县疗之,士卒莫不感悦。有不预征名,自愿以私装从军,动以千讨,皆曰:“不求县官勋赏,惟愿效死辽东!”上不许。

上将发,太子悲泣数日,上曰:“今留汝镇守,辅以俊贤,欲使天下识汝风采。夫为国之要,在于进贤退不肖,赏善罚恶,至公无私,汝当努力行此,悲泣何为!”命开府仪同三司高士廉摄太子太傅,与刘洎、马周、少詹事张行成、右庶子高季辅同掌机务,辅太子。长孙无忌、岑文本与吏部尚书杨师道从行。壬辰,车驾发定州,亲佩弓矢,手结雨衣于鞍后。命长孙元忌摄侍中,杨师道摄中书令。

《资治通鉴》是由北宋司马光主编的一部多卷本编年体史书,涵盖了从战国到五代的历史。在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的四月,发生了一件影响深远的事件——唐太宗李世民听闻太子李承乾有谋反之罪,决定亲自审理此案,以明是非、正纲纪。

长孙无忌、房玄龄、萧瑀和李世责以四人共同参审了此案,他们深知此次审讯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太宗李世民亲临大理寺,亲自为太子李承乾辩护,并赐给太子弓矢手巾,让他在袍子上自行结绳。这一细节不仅显示了太宗对太子的宽容,也反映了太子的无辜与忠诚。

经过严格的审理后,太子李承乾确实被揭发了谋反的罪行。面对这一事实,长孙无忌等人建议太宗将太子废为庶人。然而,太宗李世民考虑到太子多年来的表现以及他为国家的贡献,最终决定不立即处决太子,而是将其幽禁在右领军府中。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太宗还特意赦免了其他涉案的官员及其家人,体现了他的宽宏大量和治国理念。同时,为了警示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事件,他下令将太子囚禁期间不得使用刑罚,以示宽大。

《资治通鉴·唐纪十三》中描述的唐太宗李世民处理太子李承乾谋反之事,展示了他作为一位明智而仁慈的君主的形象。通过审慎的审判、公正的处理和深刻的反省,太宗不仅维护了国家的法律尊严,也保护了太子的基本权利,展现了他对国家的深厚情感和对法治的追求。这不仅是对历史的一个回顾,也是对未来的一种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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