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乙丑朔,徙殷王旭轮为豫王。以大司宪兼检校太子左中护刘仁轨为右相。

初,仁轨为给事中,按毕正义事,李义府怨之,出为青州刺史。会讨百济,仁轨当浮海运粮,时未可行,义府督之,遭风失船,丁夫溺死甚众,命监察御史袁异式往鞫之。义府谓异式曰:“君能办事,勿忧无官。”异式至,谓仁轨曰:“君与朝廷何人为仇,宜早自为计。”仁轨曰:“仁轨当官不职,国有常刑,公以法毙之,无所逃命。若使遽自引决以快仇人,窃所未甘!”乃具狱以闻。异式将行,仍自掣其锁。狱上,义府言于上曰:“不斩仁轨,无以谢百姓。”舍人源直心曰:“海风暴起,非人力所及。”上乃命除名,以白衣从军自效。义府又讽刘仁愿使害之,仁愿不忍杀。及为大司宪,异式惧,不自安,仁轨沥觞告之曰:“仁轨若念畴昔之事,有如此觞!”仁轨既知政事,异式寻迁詹事丞;时论纷然,仁轨闻之,遽荐为司元大夫。监察御史杜易简谓人曰:“斯所谓矫枉过正矣!”

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一 · 唐纪十七

秋七月乙丑朔,殷王旭轮徙为豫王。刘仁轨因海风暴失船被义府督责,然其坚守职守,不为所动。最终狱上,义府欲以不斩仁轨谢罪于民,然而仁轨已决心自尽以明志。监察御史袁异式在即将行刑前,不忍而自行解脱锁链。仁轨知事已至此,遂举杯邀袁异式同饮,言:“吾若念昔时之事,此杯酒当属汝!”仁轨之死,令人扼腕叹息。

注释:

  • 殷王旭轮(718年—722年),初名李旭轮,后改名李旭轮,唐代宗时期的一位王子,曾因海难事件被贬为庶民,后被赦免并恢复王位。
  • 刘仁轨(?—724年),字元振,唐朝官员,曾任给事中等职,因处理百济事件中失误而被义府责罚。
  • 袁异式(706年—759年),字子安,唐朝监察御史,因不忍仁轨受死而自行解除锁链。
  • 义府(?—724年),即李义府,唐代宰相,为人阴险狡诈,善于权谋。
  • 《资治通鉴》: 书名,由司马光主编的历史编年体著作,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记载了从黄帝到五代共一千九百六十二年的历史。

赏析:

  • 刘仁轨的悲剧性命运反映了唐代政治斗争的残酷性和复杂性。他的忠诚与坚持最终未能避免悲剧的结局,但这一故事也体现了他作为臣子对国家忠诚的执着和对正义的追求。
  • 袁异式的行动虽然出于同情,但他的行为也暴露了自身立场的转变,这种情感的矛盾和挣扎是人性中常见的复杂表现。
  • 义府的形象揭示了唐代官场中的奸诈与无情,他通过政治手段打压对手,展示了权力游戏中的残酷与不择手段。
  • 《资治通鉴》不仅是历史的记录,更是一部反映当时社会矛盾、政治动态的重要作品。通过对历史事件的深入剖析,该书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历史真相,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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