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己酉,立太一坛于南郊之东,从王玙之请也。上尝不豫,卜云山川为祟,玙请遣中使与女巫乘驿分祷天下名山大川。巫恃势,所过烦扰州县,干求受赃。黄州有巫,盛年美色,从无赖少年数十,为蠹尤甚,至黄州,宿于驿舍。刺史左震晨至驿,门扃锁,不可启,震怒,破锁而入,曳巫于阶下斩之,所从少年悉毙之,籍其赃数十万,具以状闻,且请以其赃代贫民租,遣中使还京师,上无以罪也。
以开府仪同三司李嗣业为怀州刺史,充镇西、北庭行营节度使。
山人韩颖改造新历,丁巳,初行颖历。
戊午,敕两京陷贼官,三司推究未毕者皆释之;已贬、降者续处分。
太子少师房琯既失职,颇怏怏,多称疾不朝,而宾客朝夕盈门,其党为之扬言于朝云:“琯有文武才,宜大用。”上闻而恶之,下制数琯罪,贬幽州刺史。前祭酒刘秩贬阆州刺史,京兆尹严武贬巴州刺史;皆琯党也。
资治通鉴·唐纪三十六
【原文】
六月,己酉,立太一坛于南郊之东,从王玙之请也。上尝不豫,卜云山川为祟,玙请遣中使与女巫乘驿分祷天下名山大川。巫恃势,所过烦扰州县,干求受赃。黄州有巫,盛年美色,从无赖少年数十,为蠹尤甚,至黄州,宿于驿舍。刺史左震晨至驿,门扃锁,不可启,震怒,破锁而入,曳巫于阶下斩之,所从少年悉毙之,籍其赃数十万,具以状闻,且请以其赃代贫民租,遣中使还京师,上无以罪也。
【译文】
六月己酉日,皇帝在南郊的东边建造了太一坛。这是根据王玙的建议决定的。皇帝曾经生病,占卜说是由于山川之神作怪,于是王玙请求派遣宦官和女巫师乘坐驿车分别到全国各地的神山和大河去祈祷。这些巫师依仗势力行事,所经过的地方都骚扰州县,索要贿赂。黄州有一个巫婆,年轻美貌,跟随几十名游手好闲的少年,危害尤其严重。他们到达黄州后,就住进驿站的客房里。刺史左震清晨来到驿站,发现门锁着无法打开,十分愤怒,砸开门进入,将巫婆拖到台阶下斩死,那些随从的少年全部杀死,并抄没了他的全部财产,详细地报告给了皇帝。同时他请求用这些财产来代替贫困百姓交纳租税,派遣宦官回到京城,皇帝没有因此处罚的理由。
【注释】
- 《资治通鉴》是一部编年体通史,记录了唐朝从建立到灭亡的历史。
- 唐代的祭祀活动通常由帝王亲自主持或委托大臣主持(如王玙),以祈求国家安宁和百姓安康。
- 唐代的官员对地方的管理较为严格,刺史作为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需要确保辖区内的秩序和安全。
- 巫婆是民间信仰中的一类人物,她们通过祈祷、祭祀等活动为人们带来心理上的慰藉或者希望。
- “干求”指的是索要财物的行为;“受赃”即接受了财物。
【赏析】
这段记载展现了唐代政治生活中的一个侧面:宗教迷信与官方权力的结合。王玙的请求虽然可能出于对国家安危的担忧,但其方式却带有明显的个人野心,反映了当时官场中的权力斗争及腐败问题。同时,这一事件也揭示了当时社会对于神灵信仰的依赖以及民间对于官府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