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光赤奋若七月,尽玄黓摄提格,凡一年有奇。
穆宗睿圣文惠孝皇帝中
◎长庆元年辛丑,公元八二一年
秋,七月,甲辰,韦雍出,逢小将策马冲其前导。雍命曳下,欲于街中杖之。河朔军士不贯受杖,不服。雍以白弘靖,弘靖命军虞候系治之。是夕,士卒连营呼噪作乱,将校不能制,遂入府舍,掠弘靖货财、妇女,囚弘靖于蓟门馆,杀幕僚韦雍、张宗元、崔仲卿、郑埙、都虞候刘操、押牙张抱元。明日,军士稍稍自悔,悉诣馆谢弘靖,请改心事之,凡三请,弘靖不应,军士乃相谓曰:“相公无言,是不赦吾曹。军中岂可一日无帅!”乃相与迎旧将硃洄,奉以为留后。洄,克融之父也,时以疾卧家,自辞老病,请使克融为之,众从之。众以判官张彻长者,不杀。彻骂曰:“汝何敢反,行且族灭!”众共杀之。

诗句及译文:

资治通鉴 · 卷二百四十二 · 唐纪五十八,重光赤奋若七月,尽玄黓摄提格,凡一年有奇。    

注释:

  • 资治通鉴:古代的一部纪事本末体史书。
  • 卷二百四十二:是《资治通鉴》的第二百四十三卷。
  • 唐纪五十八:是唐朝第五十八年的年号。
  • 重光赤奋若七月:这是唐代宗大历年间的一个具体时间点,重光指重和元年(827年),赤奋若为农历十月。
  • 玄黓摄提格:指的是唐代宗大历三年(808年)的时间。
  • 一年有奇:大约一年零三个月。

赏析:
这首诗记录了唐代宗时期发生的一件重大事件——朱克融、朱洄兄弟发动叛乱并杀死节度使韦雍的事件。诗中详细描述了这一事件的经过和结果,以及叛军对节度使的态度和行为。从诗歌的结构和内容来看,它不仅是一篇记事文章,也反映了当时社会政治动荡不安的状况。通过这首诗,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唐代中期的政治局势和军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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