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与不坏主元在,得未拳拳应不昧。
淫坊酒肆转光明,绝类离伦何窒碍。

我们来看这首诗的原文:

颂石头和尚草庵歌 其十八    
坏与不坏主元在,得未拳拳应不昧。    
淫坊酒肆转光明,绝类离伦何窒碍。    

接下来是逐句释义:

  1. “坏与不坏主元在”:这里使用了佛教中的“主元”概念,意指事物的根本或核心。诗中表达的是,无论事物是否被破坏,其根本的存在(即主元)是不会改变的。这里的“坏”,指的是事物的破坏、毁坏;而“不坏”,则是指事物的原始状态或者本质。因此,“坏与不坏主元在”可以理解为,无论外部条件如何变化(如石头变成草庵),事物的本质(主元)始终保持不变。
  2. “得未拳拳应不昧”:这里的“拳拳”也是形容一种执着、坚定的态度。诗中的“得未”可能指的是某种获得或领悟的状态。整句的意思是,尽管你获得了某种东西,但你的内心依然保持着对真理或本质的执着和清晰(不昧)。这里的“不昧”同样是指内心的明澈,没有受到外界迷惑。
  3. “淫坊酒肆转光明,绝类离伦何窒碍”:这两句可能是在描述一个场景或情境。其中,“淫坊”通常指的是卖淫的地方,而“酒肆”则是卖酒的小摊或酒馆。这里的描写似乎是在强调,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中,也能保持一种光明和正直。这与前两句形成了对比,前三句是在赞美事物的本质和内在的光明,而这里则是在说,在这样的环境中,也能保持这种光明和正直,没有受到阻碍或压抑。
    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石头和尚草庵的赞美,表达了一种超越世俗、追求内心清明和光明的思想。诗人通过对比“坏与不坏”和“淫坊酒肆”,强调了事物的外在形式并不能掩盖其内在的价值和意义。同时,通过描述内心的坚持和清明,诗人传达了一种对于真理和本质的追求。整体来说,这首诗语言简练而深刻,充满了哲理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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