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歘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既走,又从之。屠无机,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即竟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亦可笑矣。
聊斋志异 · 卷六 · 狼三则(其一)
译文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户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户跑了好几里路。屠户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户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屠户没办法了,于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户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户了。屠户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户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户因为害怕)小心地(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银子,屠户的生活略微宽裕了。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真是可笑啊!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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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共收录了451篇故事。它以鬼狐神怪为题材,描绘出各种奇异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具有浓厚的神秘色彩和浪漫主义气息。
其中,《狼三则(其一)》是《聊斋志异》中的一篇经典作品。这篇小说讲述了一个勇敢而善良的人类与一只狡猾而残忍的狼之间的故事。
故事梗概:
在一个荒僻之地,有一个名叫“白狐”的人,他生活得非常清贫和孤独。一天晚上,他在森林里散步时,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狼。小狼看起来很虚弱,似乎在寻找食物或庇护所。出于同情心,白狐决定收养这只可怜的动物。
起初,小狼对人类并不信任,它试图逃离并咬伤了白狐。然而,在
注解
货:出售、卖。
欻(xū):忽然。
瞰(kàn):窥视。
既:已经
诸:相当于「之於」。
蚤(zǎo):通「早」,早晨。
仰:抬
昂:贵。
直:通「值」,价值。
缘:沿着
罹(lí):遭遇(祸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