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中心绪懒如丝。偶读陶公数首诗。既见其生寔欲可,此情却笑两同之。
广将园圃诚多事,欲付琴书念亦痴。但愿早知梨与栗,得如元亮五男儿。
瑞鹧鸪 · 举第三子亮可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介绍
《瑞鹧鸪·举第三子亮可》是南宋文学家辛弃疾创作的一首词。此词通过写一位女子对丈夫的思念之情,抒发了作者对国家和人民的深深忧虑之情。
全文如下:
举第三子亮可,余婿也,以父任为武冈令。亮可自谓能治其土,然不事生产,日与诸公子辈游于湖上,饮酒赋诗而已。有女弟字幼安者,年十八九,颇知书,而能针指,常使婢肩荷布幕于庭间,设几砚,焚香煮茶,相与谈笑。客至则出拜献之;客去则拥炉歌呼,挥毫如飞。
予观其文理优赡,议论英特,非时辈所及。每得一联,辄欣然忘食。因戏之曰:“幼安小姐乃男子之雄,吾不及也。”其人深以为愧,退而修洁思过,久之方复来。予曰:“子何独不如人耶?”曰:“吾姊已嫁矣。”予始叹曰:“异哉!女子而知礼义如此!”因问其所学。曰:“闻将军令儒士读书,故愿从军籍以卒业耳。”予喜而不寐。后数月,以亲在告养,遂假还山。
亮可自以不能治产,常忧妻子饿匮,乃买田宅于南剑州,岁入租课千八百石足以赡家。又以其兄之子亮生尚幼,欲使与亮可同居,故娶李氏为妻,亦能治产。
予既还山,居二年而亮可亦归朝,除太学录。亮生既冠,授以《春秋》,遂知名。尝见亮可读其父所作序,皆古人嘉言善行,未尝一字增损,而世之学者往往反以为不然。呜呼!岂古之人不可及欤?抑吾道之未尊欤?
亮可为人慷慨有大节,遇士卒有恩,未尝妄杀一人。尝有军士犯法,亮可怒,将加刑焉。其徒谏曰:“彼妇人耳,奈何施之以刑?”亮可曰:“法不当诛。”遂斩之。于是军中服其威信。
亮可为人温良恭俭让,虽贵显不忘贫贱时友。与人交未尝苟合取容,而喜推奖其所能。故其出处进退皆有可观者焉。
亮可尝为《沁园春》词寄余云:“万里黔中一断蓬,寿君宁)”,余读之怅然感发,作长短句以答之。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帆乘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