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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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

介绍

《道德经》第五十五章是老子阐述“道”与万物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修身养性来实现和谐之道的一篇哲学文献

老子在《道德经》中将“道”比喻为无形的母体,其力量深厚,能够孕育万物而自己却不被污染和伤害。这种观念体现了老子对于天地自然秩序的深刻理解,认为万物生长、发展的过程,就是遵循“道”的力量自然而然地进行。

《道德经(第五十五章)》强调了“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的观点,即深厚的道德修养可以使人如初生的婴儿一般纯净无瑕。这一理念揭示了一个道理:只有当一个人的内心达到了一种极致的纯洁和宁静,他才能抵御外界的侵扰,保持内心的平和与安宁。

在《道德经》中,作者还通过描述婴儿不知男女之事但生殖器却开始发育的现象,进一步阐释了“道”的包容性和超越性。这象征着“道”不仅养育万物,同时也给予它们成长和发展的自由空间,而不对它们施加任何束缚或限制。

《道德经(第五十五章)》不仅是道家哲学思想的集中体现,更是一部揭示宇宙万物运行规律、指导人们修身养性的智慧宝典。它所传递的核心思想,即通过顺应自然的道来达到身心和谐、内外平衡的境界,至今依然具有深远的影响和启发意义。

注解

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

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

据:兽类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攫鸟: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

搏:鹰隼用爪击物。

朘作:婴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嗄:噪音嘶哑。

知和曰常: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益生:纵欲贪生。

祥:这里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强:逞强、强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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