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稽式,常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
道德经(第六十五章)
译文
古代善于为道的人,不是教导人民知晓智巧伪诈,而是教导人民淳厚朴实。人们之所以难于统治,乃是因为他们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机。所以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就必然会危害国家,不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才是国家的幸福。了解这两种治国方式的差别,就是一个法则,经常了解这个法则,就叫做“玄德”。玄德又深又远,和具体的事物复归到真朴,然后才能极大地顺乎于自然。
介绍
探究《老子》第六十五章的哲学意蕴
《道德经》是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所著,其内容博大精深,常被解读为阐述“道”的哲学思想。其中的第六十五章,以其简洁而深刻的文字,探讨了治国与治理民众的哲学原理。
这一章主要论述了“以智治国”和“以不智治国”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方式对国家的影响。老子主张通过教导百姓淳厚朴实而非单纯追求智巧来达到治理的目的。他认为,如果用智巧心机治理国家,必然会带来国家的衰败;相反,如果能够以不使用智巧的方式来进行治理,就能使国家获得真正的福祉。
老子在这里强调了“知此两者”,即是说只有深刻理解了“以智治国”与“以不智治国”两种方法的差异及优劣,才能在实践中做出正确的选择。他进一步指出,这种理解应是一种持续的、反复的实践过程。
这一章不仅对古代的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管理智慧。在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无论是从政者、企业管理者还是普通公民,都能从这一古老的智慧中获得启发。
《道德经》第六十五章以其深邃的哲学思想,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考治国之道的方法。它提醒我们,真正的智慧并非在于表面的智巧,而是在于内心的淳朴与自然的和谐。
注解
明民:明,知晓巧诈。明民,意为让人民知晓巧诈。
将以愚之:愚,敦厚、朴实,没有巧诈之心。不是愚弄、蒙昧。此句意为使老百姓无巧诈之心,敦厚朴实、善良忠厚。
智多:智,巧诈、奸诈,而非为智慧、知识。
贼:伤害的意思。
两者:指上文“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稽式:法式、法则,一本作“楷式”。
与物反矣:反,通返。此句意为‘德’和事物复归于真朴。
大顺:自然。